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招标公告

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H****************001004Z01
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无亏损(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则根据公司成立时间的实际情况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4 09:00:00
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直接送达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开标时间2019-01-04 09:00:00
开标地点黄冈交易资源交易中心-市区县数据统一推送平台
开标方式公开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H****************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H888888B98A002870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

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目 录

********4#_Toc********6">第一章招标公告......................................................... 1

********4#_Toc********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4#_Toc********8">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8

********4#_Toc********9">第三章评标办法........................................................ 25

********4#_Toc********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4#_Toc********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34

********4#_Toc********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36

********4#_Toc********3">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41

********4#_Toc********4">第三节附件........................................................ 43

********4#_Toc********5">附件一:.......................................................... 44

********4#_Toc********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9

********4#_Toc********8">目录.............................................................. 50

********4#_Toc********9">五、监理大纲...................................................... 56

********4#_Toc********0">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57

********4#_Toc********1">七、资格审查资料.................................................. 60

********4#_Toc********2">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8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0007

1.招标条件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已经黄冈市水利局以“冈水利库[2017]183-194号”文批复,项目法人已组建,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四个标段(施工标3个,施工监理标1个),即: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SG-1):百丈岩水库、卞家湾水库、孙家细屋水库、涂家湾水库。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SG-2):寨上水库、梅家垇水库、杜垇水库。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SG-3):东岳水库、乌腾沟水库、赵家垴水库、魏家冲水库,肖家山水库。

主要建设内容:大坝防渗加固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管加固、金属结构及安装、其他工程。

第四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JL-1):为本工程全过程监理。

工作内容: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

2.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2.2施工地点:团风县境内;

2.3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本项目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为准);

2.4施工计划工期: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监理计划工期:16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本工程设计标准及相关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第1~3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所在单位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5)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6)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包括①业绩汇总表、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3.1.2第4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4)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5)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等级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仅可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信誉要求

(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tfzf.gov.cn)网上操作指南,注册后带相关资料至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即可领取密钥。

4.2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 12 月 10 日至2018年12 月14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领取密匙并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tfzf.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3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01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千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一标段请注明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5;二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6;三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7;四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8;(递交帐户户名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开户行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收款银行行号:402533320017。银行联系电话:0713-6150826。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上午9:00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联 系 人:倪先生

电 话:135975553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蔷薇路华中智谷b3栋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571711031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同招标公告,下同

地址:同招标公告,下同

联系人:同招标公告,下同

电话:同招标公告,下同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同招标公告,下同

地址:同招标公告,下同

联系人:同招标公告,下同

电话:同招标公告,下同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

1.1.5

项目建设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同招标公告

1.1.7

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为1200万元,其中监理费用42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同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16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3.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招标公告

5.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10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内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千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一标段请注明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5;二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6;三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7;四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8;(递交帐户户名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开户行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收款银行行号:402533320017。银行联系电话:0713-6150826。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上午9:00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5.3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4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分四个封包各单独密封(分别为投标文件、投标函、原件、电子版)和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给招标人。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同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招标公告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代表身份要求

投标人代表须出席开标会并签署开标情况记录表等文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要求如下:

R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并接受招标人的身份查验。如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身份查验不合格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它专家从黄冈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水利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5%

9

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团风县水利局

电 话:0713-6150556

综合监督部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713-608801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同等级同类工程

同等级同类工程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

10.2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38万元

10.4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类别标准收取。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服务招标费率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单位接到已中标的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在领取中标通知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费,然后领取中标通知,超过期限不缴清费用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位履行签约,否则按弃权处理,并由招标人按排序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10.5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3)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分四个封包各单独密封(分别为投标文件、投标函、原件、电子版)和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给招标人。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2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并接受招标人的身份查验。如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身份查验不合格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监督部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名称)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信誉

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等级同类工程监理业绩;

财务

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人员

要求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人)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

1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副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

……

……

监理员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或监理员资格证。

2

……

……

其他

要求

……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的专业监理资格: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载明的专业必须与招标工程施工监理适应,如招标工程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则设定的专业监理资格应为水工建筑专业。

2.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水协[2007]3号)规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分为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4类。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类设水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地质勘察、工程测量5个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类设水土保持1个专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类设机电设备制造、金属结构设备制造2个专业。

3. 投标人资质要求设置某一“级别”时,满足资格条件的资质包含:该级别及以上资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

投标报价

(元)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服务

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招标文件的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如有)

投标报价

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2.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监理大纲25分;

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15分;

资源配置15分;

投标报价20分;

信誉与业绩2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C按下式确定:


式中:

C—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Bi—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为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n—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L—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1)

监理大纲(0~25分)

(1)

工程分析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建设目的、重点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的理解正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 分之间得分(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②监理范围(服务内容)与目标、责任和义务明确的得1 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 分之间得分;

③对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投资、协调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监理重点和监理难点分析清楚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结合工程特点对上述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或措施,合理得当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2)

质量控制

(0~6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控制内容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质量控制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专业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旁站监理工作计划具体,旁站部位(工序)明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⑤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可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计划可行、频数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3)

进度控制

(0~3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进度控制内容全面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进度控制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进度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进度控制方法与工程建设特点相结合,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4)

资金控制

(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资金控制内容全面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资金控制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资金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5)

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0~3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信息管理制度健全、方法正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合同管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协调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措施清晰、可行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6)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0~4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施工安全监理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施工安全监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文明施工监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7)

质量评定与验收(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评定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制度健全、工作程序和方法合理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各阶段验收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质量评定和验收过程中的预控制度和措施合理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2.2.4(2)

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0~15分)

(1)

总监理工程师

资格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②具有与工程相关的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否则得0分;

③具有其他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增加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④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5分):

①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的评价证明的得5分;

②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60%,小于最高限价的)中,每担任过1项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2.5分,每担任过1项副总监理工程师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5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③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且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60%)中,每担任过1项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5分,每担任过1项副总监理工程师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

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五年获得国家奖励的得3分;

②近五年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政府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奖励(含优秀总监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

③近五年获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水利行业相关协会的奖励(含优秀总监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得奖励的时间为准。

(4)

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

(0~2分)

承诺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且具有具体的违约处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的得2分,否则得0分。

2.2.4(3)

资源配置(0~15分)

(1)

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

(0~4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专业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得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间得分;

②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至少有1名被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相关协会评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监理员配备

(0~2分)

配备的监理员数量、专业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3)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

(0~2分)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4)

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现场监理办公、交通、通信和生活设施计划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间得分;

②监理开展工作所需基本设备配备齐全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5)

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

(0~2分)

具有随时可调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其他技术人员和办公所需设备等后备资源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2.2.4(4)

投标报价(0~20分)

(1)

投标报价得分

(0~20分)

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Fi—第i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

B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报价,包括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C—评标基准价。

2.2.4(5)

信誉与业绩(上限25分)

(1)

市场信用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监理类AAA级(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3分;

②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AA级的得2分;

③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A级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2)

获得奖励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国家级奖项(如大禹奖、鲁班奖等)的得3分;

②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省级奖项(如省级优质工程奖等)的得2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注: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得奖项发出的时间为准。

(3)

文明工地称号(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获得水利部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3分;

②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获得水利厅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2分;

③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获得市级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文明工地称号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称号发出的时间为准。

(4)

管理体系认证(0~1分)

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5)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0~2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2分;

②近三年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1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6)

财务状况

(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均利润大于最高限价10%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小于80%的得1分,否则得0分。

(7)

监理业绩

(0~10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10分):

①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监理项目的得2.5分,最多得10分;

②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60%,小于最高限价的)监理项目的得1.5分,最多得6分;

③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注:监理业绩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8)

投标文件的

编制水平

(0~1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整体编制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评分,满分为1分,否则在小于或等于0且大于1分之间得分。

(9)

不良行为处罚及质量或安全事故(扣分制)

按下列标准累计扣分,扣分不设下限:

①投标人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拟任监理工程师因不良行为受到省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含不良行为通报批评,下同),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受到地市(州)级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1.5分。

②投标人近三年监理的项目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且有监理责任的每次扣3分;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且有监理责任的每次扣2分。

注:①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罚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评标委员会统一讨论认可;

②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等未注明处罚期限的,处罚期限按自不良行为公布之日起6个月算。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 吧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源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誉与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源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誉与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六、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规范

7、监理大纲;

8、投标报价书;

9、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七、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

2、;

3、。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

1、;

2、;

3、。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3、。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提供时间

交还时间

管理要求

备注

1

生活、办公用房

2

办公设施、设备

3

检验、测试设备

4

交通工具

5

通讯设施

6

其他(水、电等)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

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一、计取方法为:。

二、支付方式为:。

三、支付时间为:。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

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一、争议调解机构为:。

二、仲裁机构为:。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


补充: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应具备为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交通设备。委托人不另行提供。


第三节附件

附件一:

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担保

(委托人名称):

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理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委托人和监理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三:监理规范

监理规范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和本工程专用的《项目监理规范》(如有),监理规范为本工程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本项目执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该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部以“2014年第60号公告”发布,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投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

2. 《项目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监理规范》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矛盾。

凡《项目监理规范》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对同一章节的内容、要求和规定有不一致的,以《项目监理规范》为准;《项目监理规范》未列入的,仍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执行。

附《项目监理规范》:

……


附件四: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由招标人提供,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况;

2.水文、气象条件;

3.工程地质资料;

4.工程任务和规模;

5.工程布置及建筑物(如有);

6.机电及金属结构(如有);

7.施工组织设计(如有);

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如有);

9.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如有);

10.其他。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一)投标报价组成

(二)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报价组成计算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信誉情况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

(四)投标人业绩情况

(五)投标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的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日历天,承担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监理工作。

2.我方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本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监理任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本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本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的,应按上述格式,持纸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三、联合体协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的投标,我方已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时,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五、监理大纲

投标人应针对本招标项目编制监理大纲,作为其实施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的方案文件。如投标人中标,在此大纲基础上补充完善,编制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应体现评审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总则(工程分析)。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建设目的、重点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的理解;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目标;监理主要依据;监理组织;监理工作基本程序;监理工作主要制度;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影响工程工期、质量、投资、协调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2.工程质量控制。包括质量控制的内容;质量控制的制度;质量控制的措施。

3.工程进度控制。包括进度控制的内容;进度控制的制度;进度控制的措施。

4.工程资金控制。包括资金控制的内容;资金控制的制度;资金控制的措施。

5.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其中,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包括变更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违约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索赔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分包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担保及保险的监理工作。信息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管理程序、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文档清单、编码及格式;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文件资料预立案和归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协调工作的原则与方法。

6.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施工安全监理的制度;施工安全监理的措施;文明施工监理。

7.质量评定与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监理工作,包括工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

8.合理化建议。

9.其他。

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内容;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监理设施,包括制定现场监理办公和生活设施计划;制定现场交通、通信、办公和生活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包括监理实施细则文件清单;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工作计划。


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一)投标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工程正常监理服务所需费用,包括监理人员费、设施设备购置、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投标人应按上述六项分项计算列报,汇总计入投标报价。

(二)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号

项目

投标报价(元)

备注

A

监理人员费

B

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

C

管理费

D

利润

E

税金

总报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备注:为适应水利建筑市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执行。


(三)报价组成计算

监理人员费计算表


序号

人员类别

人月数

费用标准

(元/人月)

金额(元)

1

总监理工程师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3

监理工程师

4

监理员

5

辅助人员

6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计算表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购置费

(或折旧费)

运行费用

金额(元)

(小计)

办公生活设施

通信设施

交通工具

其它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专业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法人营业

执照证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单位

总人数

(人)

总监理工程师(人)

高级职称人员(人)

监理工程师(人)

中级职称人员(人)

其他(人)

初级职称人员(人)

经营范围

关联单位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备注: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投标人信誉情况

2-1企业信誉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2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备注: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3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备注: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4 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档案证明

备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停止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16〕231号),湖北省水利厅停止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各市场主体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将本单位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证明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5水利市场信用、获得奖励、管理体系认证、守合同重信用情况

1.水利市场信用情况

序号

信用评价等级

评价结果公布日期

评价单位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复印件(《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信息表以及证书等),获得的市场信用等级应以水利部网站公告的等级为准。


2.获得奖励情况

序号

获得奖励名称/称号名称

获得奖励

监理项目名称

获得奖励

编号

颁发

单位

级别

颁发

日期

备注

(填:国家级或省部级)

备注:1.近三年或近五年获得奖励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称号发出日期为准;

2.投标人监理的水利项目获得奖励,或获得文明工地称号的,均按以上顺序用此表填写,并在本表后附获奖证书和(或)表彰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的的复印件。


3.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序号

体系认证名称

认证标准

认证单位

认证时间

有效期

备注

1

质量管理体系

2

环境管理体系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备注:本表后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重合同守信用情况

序号

证书名称

颁证日期

颁证(部门)单位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复印件。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

3-1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名称

单位

近三年平均值

一、注册资金

万元

-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1、净资产收益率

2、总资产报酬率

3、主营业务利润

4、资产负债率

5、流动比率

6、速动比率

……

备注:1.本表后应附近3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是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7年5月30日,近三年是指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7年7月1日,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


(四)投标人业绩情况

4-1近五年承接过同等级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监理工程投资

监理

合同

名称

监理

合同

金额

合同

签订

日期

监理

服务

起止

日期

委托人名称

项目

所在地

工程

类型

工程

规模

工程

等别

主要

建筑物级别

监理范围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人员数量

备注

备注:1.本表应按项目排列顺序,依序附相应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

2.本表格内的信息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如因投标人不填或者虚假填报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后果自负。

3.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7年7月1日,则近五年是指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其他年限推算同理,下同。监理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下同。


4-2近五年承接过同等级其他水利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监理工程投资

监理

合同

名称

监理

合同

金额

合同

签订

日期

监理

服务

起止

日期

委托人名称

项目

所在地

工程

类型

工程

规模

工程

等别

主要

建筑物级别

监理范围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人员数量

备注

备注:1.本表应按项目排列顺序,依序附相应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

2.本表格内的信息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如因投标人不填或者虚假填报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人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

5-1拟投入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序号

拟任

岗位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监理工程师

资格证书编号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所列监理人员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2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安排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序号

拟任岗位职务

姓名

驻场时间(月)

监理人员投入安排(共个月)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每月应在工地的监理人员合计(人数)

备注:按照拟投入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的计划在岗安排据实填报。在岗时间为:进场时间为当月第一日;在岗表示为“ — ”。


5-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

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验

时间

近十年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名称、监理合同额、任职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合同额)、(任职)

……

时间

近十年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名称、监理合同额、任职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合同额)、(任职)

……

近五年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业绩证明(如有)等复印件。

2. 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或其他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分别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总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5-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____(标段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若中标,我方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天。委托人有权对我方总监理工程师到位及驻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我方总监理工程师月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天的规定且未事先得到委托人的同意时,其月驻场时间每少1天,我方愿意向委托人按元/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贵方有权将该违约金从按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我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2)我方承诺,若上述承诺违约金高于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则按本承诺执行;若上述承诺违约金低于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则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本承诺相对独立,一旦我方中标,本承诺无条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合同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签署的“承诺书”的实质内容应当与格式规定的实质内容一致。


5-5拟投入的副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如有)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近三年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等复印件。

2.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5-6拟投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近三年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业绩证明(如有)等复印件。

2.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并标明序号。


5-7拟投入的监理员简历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备注:1.监理员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等复印件。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并标明序号。


5-8投入的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检测仪器及

办公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设备

寿命(年)

已使用年限(年)

备注

合计

自有

租赁

新购

检测仪器

办公设备

备注:除拟投入的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外,作为随时可调用的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后备资源,应在本表中填报,并在本表备注栏中标注“备用”字样。

5-9可随时调用的备用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序号

备用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备注

备注:按备用人员的排列顺序,依序附下列证明资料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学历证(如有)、身份证等复印件。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
发布时间:2018/12/10 0:00:00入库时间:2018/12/10 17:35:12
信息类型是:招标公告信息来源: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b/420000/0105/201812/10/0042d53172963e354aa4acf2f239ba7a3d28.shtml#湖北#复制来源地址已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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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H****************001004Z01
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无亏损(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则根据公司成立时间的实际情况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4 09:00:00
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直接送达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开标时间2019-01-04 09:00:00
开标地点黄冈交易资源交易中心-市区县数据统一推送平台
开标方式公开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H****************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H888888B98A002870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

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目 录

********4#_Toc********6">第一章招标公告......................................................... 1

********4#_Toc********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4#_Toc********8">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8

********4#_Toc********9">第三章评标办法........................................................ 25

********4#_Toc********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4#_Toc********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34

********4#_Toc********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36

********4#_Toc********3">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41

********4#_Toc********4">第三节附件........................................................ 43

********4#_Toc********5">附件一:.......................................................... 44

********4#_Toc********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9

********4#_Toc********8">目录.............................................................. 50

********4#_Toc********9">五、监理大纲...................................................... 56

********4#_Toc********0">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57

********4#_Toc********1">七、资格审查资料.................................................. 60

********4#_Toc********2">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8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0007

1.招标条件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已经黄冈市水利局以“冈水利库[2017]183-194号”文批复,项目法人已组建,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四个标段(施工标3个,施工监理标1个),即: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SG-1):百丈岩水库、卞家湾水库、孙家细屋水库、涂家湾水库。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SG-2):寨上水库、梅家垇水库、杜垇水库。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SG-3):东岳水库、乌腾沟水库、赵家垴水库、魏家冲水库,肖家山水库。

主要建设内容:大坝防渗加固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管加固、金属结构及安装、其他工程。

第四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JL-1):为本工程全过程监理。

工作内容: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

2.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2.2施工地点:团风县境内;

2.3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本项目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为准);

2.4施工计划工期: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监理计划工期:16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本工程设计标准及相关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第1~3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所在单位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5)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6)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包括①业绩汇总表、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3.1.2第4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4)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5)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等级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仅可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信誉要求

(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tfzf.gov.cn)网上操作指南,注册后带相关资料至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即可领取密钥。

4.2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 12 月 10 日至2018年12 月14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领取密匙并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tfzf.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3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01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千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一标段请注明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5;二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6;三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7;四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8;(递交帐户户名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开户行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收款银行行号:402533320017。银行联系电话:0713-6150826。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上午9:00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联 系 人:倪先生

电 话:135975553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蔷薇路华中智谷b3栋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571711031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同招标公告,下同

地址:同招标公告,下同

联系人:同招标公告,下同

电话:同招标公告,下同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同招标公告,下同

地址:同招标公告,下同

联系人:同招标公告,下同

电话:同招标公告,下同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

1.1.5

项目建设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同招标公告

1.1.7

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为1200万元,其中监理费用42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同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16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3.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招标公告

5.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10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内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千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一标段请注明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5;二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6;三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7;四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8;(递交帐户户名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开户行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收款银行行号:402533320017。银行联系电话:0713-6150826。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上午9:00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5.3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4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分四个封包各单独密封(分别为投标文件、投标函、原件、电子版)和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给招标人。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同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招标公告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代表身份要求

投标人代表须出席开标会并签署开标情况记录表等文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要求如下:

R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并接受招标人的身份查验。如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身份查验不合格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它专家从黄冈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水利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5%

9

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团风县水利局

电 话:0713-6150556

综合监督部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713-608801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同等级同类工程

同等级同类工程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

10.2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38万元

10.4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类别标准收取。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服务招标费率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单位接到已中标的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在领取中标通知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费,然后领取中标通知,超过期限不缴清费用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位履行签约,否则按弃权处理,并由招标人按排序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10.5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3)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分四个封包各单独密封(分别为投标文件、投标函、原件、电子版)和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给招标人。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2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并接受招标人的身份查验。如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身份查验不合格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监督部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名称)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信誉

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等级同类工程监理业绩;

财务

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人员

要求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人)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

1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副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

……

……

监理员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或监理员资格证。

2

……

……

其他

要求

……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的专业监理资格: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载明的专业必须与招标工程施工监理适应,如招标工程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则设定的专业监理资格应为水工建筑专业。

2.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水协[2007]3号)规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分为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4类。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类设水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地质勘察、工程测量5个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类设水土保持1个专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类设机电设备制造、金属结构设备制造2个专业。

3. 投标人资质要求设置某一“级别”时,满足资格条件的资质包含:该级别及以上资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

投标报价

(元)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服务

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招标文件的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如有)

投标报价

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2.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监理大纲25分;

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15分;

资源配置15分;

投标报价20分;

信誉与业绩2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C按下式确定:


式中:

C—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Bi—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为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n—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L—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1)

监理大纲(0~25分)

(1)

工程分析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建设目的、重点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的理解正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 分之间得分(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②监理范围(服务内容)与目标、责任和义务明确的得1 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 分之间得分;

③对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投资、协调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监理重点和监理难点分析清楚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结合工程特点对上述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或措施,合理得当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2)

质量控制

(0~6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控制内容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质量控制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专业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旁站监理工作计划具体,旁站部位(工序)明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⑤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可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计划可行、频数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3)

进度控制

(0~3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进度控制内容全面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进度控制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进度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进度控制方法与工程建设特点相结合,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4)

资金控制

(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资金控制内容全面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资金控制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资金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5)

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0~3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信息管理制度健全、方法正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合同管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协调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措施清晰、可行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6)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0~4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施工安全监理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施工安全监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文明施工监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7)

质量评定与验收(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评定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制度健全、工作程序和方法合理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各阶段验收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质量评定和验收过程中的预控制度和措施合理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2.2.4(2)

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0~15分)

(1)

总监理工程师

资格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②具有与工程相关的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否则得0分;

③具有其他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增加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④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5分):

①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的评价证明的得5分;

②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60%,小于最高限价的)中,每担任过1项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2.5分,每担任过1项副总监理工程师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5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③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且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60%)中,每担任过1项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5分,每担任过1项副总监理工程师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

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五年获得国家奖励的得3分;

②近五年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政府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奖励(含优秀总监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

③近五年获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水利行业相关协会的奖励(含优秀总监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得奖励的时间为准。

(4)

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

(0~2分)

承诺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且具有具体的违约处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的得2分,否则得0分。

2.2.4(3)

资源配置(0~15分)

(1)

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

(0~4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专业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得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间得分;

②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至少有1名被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相关协会评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监理员配备

(0~2分)

配备的监理员数量、专业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3)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

(0~2分)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4)

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现场监理办公、交通、通信和生活设施计划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间得分;

②监理开展工作所需基本设备配备齐全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5)

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

(0~2分)

具有随时可调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其他技术人员和办公所需设备等后备资源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2.2.4(4)

投标报价(0~20分)

(1)

投标报价得分

(0~20分)

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Fi—第i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

B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报价,包括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C—评标基准价。

2.2.4(5)

信誉与业绩(上限25分)

(1)

市场信用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监理类AAA级(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3分;

②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AA级的得2分;

③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A级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2)

获得奖励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国家级奖项(如大禹奖、鲁班奖等)的得3分;

②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省级奖项(如省级优质工程奖等)的得2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注: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得奖项发出的时间为准。

(3)

文明工地称号(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获得水利部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3分;

②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获得水利厅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2分;

③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获得市级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文明工地称号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称号发出的时间为准。

(4)

管理体系认证(0~1分)

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5)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0~2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2分;

②近三年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1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6)

财务状况

(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均利润大于最高限价10%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小于80%的得1分,否则得0分。

(7)

监理业绩

(0~10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10分):

①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监理项目的得2.5分,最多得10分;

②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60%,小于最高限价的)监理项目的得1.5分,最多得6分;

③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注:监理业绩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8)

投标文件的

编制水平

(0~1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整体编制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评分,满分为1分,否则在小于或等于0且大于1分之间得分。

(9)

不良行为处罚及质量或安全事故(扣分制)

按下列标准累计扣分,扣分不设下限:

①投标人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拟任监理工程师因不良行为受到省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含不良行为通报批评,下同),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受到地市(州)级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1.5分。

②投标人近三年监理的项目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且有监理责任的每次扣3分;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且有监理责任的每次扣2分。

注:①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罚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评标委员会统一讨论认可;

②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等未注明处罚期限的,处罚期限按自不良行为公布之日起6个月算。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 吧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源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誉与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源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誉与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六、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规范

7、监理大纲;

8、投标报价书;

9、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七、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

2、;

3、。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

1、;

2、;

3、。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3、。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提供时间

交还时间

管理要求

备注

1

生活、办公用房

2

办公设施、设备

3

检验、测试设备

4

交通工具

5

通讯设施

6

其他(水、电等)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

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一、计取方法为:。

二、支付方式为:。

三、支付时间为:。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

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一、争议调解机构为:。

二、仲裁机构为:。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


补充: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应具备为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交通设备。委托人不另行提供。


第三节附件

附件一:

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担保

(委托人名称):

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理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委托人和监理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三:监理规范

监理规范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和本工程专用的《项目监理规范》(如有),监理规范为本工程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本项目执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该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部以“2014年第60号公告”发布,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投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

2. 《项目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监理规范》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矛盾。

凡《项目监理规范》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对同一章节的内容、要求和规定有不一致的,以《项目监理规范》为准;《项目监理规范》未列入的,仍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执行。

附《项目监理规范》:

……


附件四: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由招标人提供,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况;

2.水文、气象条件;

3.工程地质资料;

4.工程任务和规模;

5.工程布置及建筑物(如有);

6.机电及金属结构(如有);

7.施工组织设计(如有);

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如有);

9.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如有);

10.其他。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一)投标报价组成

(二)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报价组成计算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信誉情况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

(四)投标人业绩情况

(五)投标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的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日历天,承担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监理工作。

2.我方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本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监理任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本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本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的,应按上述格式,持纸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三、联合体协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的投标,我方已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时,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五、监理大纲

投标人应针对本招标项目编制监理大纲,作为其实施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的方案文件。如投标人中标,在此大纲基础上补充完善,编制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应体现评审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总则(工程分析)。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建设目的、重点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的理解;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目标;监理主要依据;监理组织;监理工作基本程序;监理工作主要制度;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影响工程工期、质量、投资、协调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2.工程质量控制。包括质量控制的内容;质量控制的制度;质量控制的措施。

3.工程进度控制。包括进度控制的内容;进度控制的制度;进度控制的措施。

4.工程资金控制。包括资金控制的内容;资金控制的制度;资金控制的措施。

5.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其中,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包括变更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违约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索赔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分包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担保及保险的监理工作。信息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管理程序、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文档清单、编码及格式;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文件资料预立案和归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协调工作的原则与方法。

6.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施工安全监理的制度;施工安全监理的措施;文明施工监理。

7.质量评定与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监理工作,包括工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

8.合理化建议。

9.其他。

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内容;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监理设施,包括制定现场监理办公和生活设施计划;制定现场交通、通信、办公和生活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包括监理实施细则文件清单;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工作计划。


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一)投标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工程正常监理服务所需费用,包括监理人员费、设施设备购置、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投标人应按上述六项分项计算列报,汇总计入投标报价。

(二)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号

项目

投标报价(元)

备注

A

监理人员费

B

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

C

管理费

D

利润

E

税金

总报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备注:为适应水利建筑市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执行。


(三)报价组成计算

监理人员费计算表


序号

人员类别

人月数

费用标准

(元/人月)

金额(元)

1

总监理工程师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3

监理工程师

4

监理员

5

辅助人员

6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计算表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购置费

(或折旧费)

运行费用

金额(元)

(小计)

办公生活设施

通信设施

交通工具

其它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专业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法人营业

执照证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单位

总人数

(人)

总监理工程师(人)

高级职称人员(人)

监理工程师(人)

中级职称人员(人)

其他(人)

初级职称人员(人)

经营范围

关联单位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备注: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投标人信誉情况

2-1企业信誉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2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备注: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3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备注: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4 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档案证明

备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停止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16〕231号),湖北省水利厅停止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各市场主体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将本单位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证明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5水利市场信用、获得奖励、管理体系认证、守合同重信用情况

1.水利市场信用情况

序号

信用评价等级

评价结果公布日期

评价单位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复印件(《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信息表以及证书等),获得的市场信用等级应以水利部网站公告的等级为准。


2.获得奖励情况

序号

获得奖励名称/称号名称

获得奖励

监理项目名称

获得奖励

编号

颁发

单位

级别

颁发

日期

备注

(填:国家级或省部级)

备注:1.近三年或近五年获得奖励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称号发出日期为准;

2.投标人监理的水利项目获得奖励,或获得文明工地称号的,均按以上顺序用此表填写,并在本表后附获奖证书和(或)表彰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的的复印件。


3.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序号

体系认证名称

认证标准

认证单位

认证时间

有效期

备注

1

质量管理体系

2

环境管理体系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备注:本表后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重合同守信用情况

序号

证书名称

颁证日期

颁证(部门)单位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复印件。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

3-1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名称

单位

近三年平均值

一、注册资金

万元

-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1、净资产收益率

2、总资产报酬率

3、主营业务利润

4、资产负债率

5、流动比率

6、速动比率

……

备注:1.本表后应附近3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是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7年5月30日,近三年是指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7年7月1日,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


(四)投标人业绩情况

4-1近五年承接过同等级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监理工程投资

监理

合同

名称

监理

合同

金额

合同

签订

日期

监理

服务

起止

日期

委托人名称

项目

所在地

工程

类型

工程

规模

工程

等别

主要

建筑物级别

监理范围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人员数量

备注

备注:1.本表应按项目排列顺序,依序附相应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

2.本表格内的信息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如因投标人不填或者虚假填报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后果自负。

3.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7年7月1日,则近五年是指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其他年限推算同理,下同。监理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下同。


4-2近五年承接过同等级其他水利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监理工程投资

监理

合同

名称

监理

合同

金额

合同

签订

日期

监理

服务

起止

日期

委托人名称

项目

所在地

工程

类型

工程

规模

工程

等别

主要

建筑物级别

监理范围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人员数量

备注

备注:1.本表应按项目排列顺序,依序附相应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

2.本表格内的信息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如因投标人不填或者虚假填报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人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

5-1拟投入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序号

拟任

岗位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监理工程师

资格证书编号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所列监理人员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2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安排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序号

拟任岗位职务

姓名

驻场时间(月)

监理人员投入安排(共个月)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每月应在工地的监理人员合计(人数)

备注:按照拟投入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的计划在岗安排据实填报。在岗时间为:进场时间为当月第一日;在岗表示为“ — ”。


5-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

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验

时间

近十年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名称、监理合同额、任职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合同额)、(任职)

……

时间

近十年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名称、监理合同额、任职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合同额)、(任职)

……

近五年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业绩证明(如有)等复印件。

2. 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或其他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分别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总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5-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____(标段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若中标,我方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天。委托人有权对我方总监理工程师到位及驻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我方总监理工程师月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天的规定且未事先得到委托人的同意时,其月驻场时间每少1天,我方愿意向委托人按元/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贵方有权将该违约金从按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我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2)我方承诺,若上述承诺违约金高于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则按本承诺执行;若上述承诺违约金低于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则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本承诺相对独立,一旦我方中标,本承诺无条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合同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签署的“承诺书”的实质内容应当与格式规定的实质内容一致。


5-5拟投入的副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如有)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近三年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等复印件。

2.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5-6拟投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近三年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业绩证明(如有)等复印件。

2.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并标明序号。


5-7拟投入的监理员简历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备注:1.监理员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等复印件。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并标明序号。


5-8投入的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检测仪器及

办公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设备

寿命(年)

已使用年限(年)

备注

合计

自有

租赁

新购

检测仪器

办公设备

备注:除拟投入的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外,作为随时可调用的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后备资源,应在本表中填报,并在本表备注栏中标注“备用”字样。

5-9可随时调用的备用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序号

备用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备注

备注:按备用人员的排列顺序,依序附下列证明资料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学历证(如有)、身份证等复印件。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
发布时间:2018/12/10 0:00:00入库时间:2018/12/10 17:35:12
信息类型是:招标公告信息来源: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b/420000/0105/201812/10/0042d53172963e354aa4acf2f239ba7a3d28.shtml#湖北#复制来源地址已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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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H****************001004Z01
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无亏损(若公司为新成立公司,则根据公司成立时间的实际情况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04 09:00:00
投标有效期3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直接送达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开标时间2019-01-04 09:00:00
开标地点黄冈交易资源交易中心-市区县数据统一推送平台
开标方式公开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H****************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H888888B98A002870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

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


目 录

********4#_Toc********6">第一章招标公告......................................................... 1

********4#_Toc********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4#_Toc********8">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8

********4#_Toc********9">第三章评标办法........................................................ 25

********4#_Toc********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4#_Toc********1">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34

********4#_Toc********2">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36

********4#_Toc********3">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41

********4#_Toc********4">第三节附件........................................................ 43

********4#_Toc********5">附件一:.......................................................... 44

********4#_Toc********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9

********4#_Toc********8">目录.............................................................. 50

********4#_Toc********9">五、监理大纲...................................................... 56

********4#_Toc********0">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57

********4#_Toc********1">七、资格审查资料.................................................. 60

********4#_Toc********2">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8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0007

1.招标条件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已经黄冈市水利局以“冈水利库[2017]183-194号”文批复,项目法人已组建,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四个标段(施工标3个,施工监理标1个),即: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SG-1):百丈岩水库、卞家湾水库、孙家细屋水库、涂家湾水库。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SG-2):寨上水库、梅家垇水库、杜垇水库。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SG-3):东岳水库、乌腾沟水库、赵家垴水库、魏家冲水库,肖家山水库。

主要建设内容:大坝防渗加固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管加固、金属结构及安装、其他工程。

第四标段(合同编号:TFX/BJWSK2018/JL-1):为本工程全过程监理。

工作内容: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

2.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涵盖范围;

2.2施工地点:团风县境内;

2.3本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本项目最高限价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为准);

2.4施工计划工期: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监理计划工期:16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本工程设计标准及相关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第1~3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所在单位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5)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6)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包括①业绩汇总表、②中标通知书、③合同)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3.1.2第4标段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4)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5)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等级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仅可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信誉要求

(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tfzf.gov.cn)网上操作指南,注册后带相关资料至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即可领取密钥。

4.2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 12 月 10 日至2018年12 月14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领取密匙并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tfzf.gov.cn )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3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01月04日09时00分,地点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千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一标段请注明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5;二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6;三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7;四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8;(递交帐户户名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开户行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收款银行行号:402533320017。银行联系电话:0713-6150826。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上午9:00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联 系 人:倪先生

电 话:135975553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蔷薇路华中智谷b3栋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571711031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同招标公告,下同

地址:同招标公告,下同

联系人:同招标公告,下同

电话:同招标公告,下同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同招标公告,下同

地址:同招标公告,下同

联系人:同招标公告,下同

电话:同招标公告,下同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监理

1.1.5

项目建设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

1.1.6

项目建设规模

同招标公告

1.1.7

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为1200万元,其中监理费用42万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同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16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3.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招标公告

5.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10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内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千元整(¥4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账时一标段请注明 “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5;二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二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6;三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7;四标段请注明“团风县卞家湾等十二座新出险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标段”字样,帐户为:420902000020181210000068;(递交帐户户名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分中心,开户行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收款银行行号:402533320017。银行联系电话:0713-6150826。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上午9:00时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5.3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4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分四个封包各单独密封(分别为投标文件、投标函、原件、电子版)和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给招标人。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

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同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同招标公告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代表身份要求

投标人代表须出席开标会并签署开标情况记录表等文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要求如下:

R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并接受招标人的身份查验。如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身份查验不合格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它专家从黄冈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水利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5%

9

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团风县水利局

电 话:0713-6150556

综合监督部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713-6088015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同等级同类工程

同等级同类工程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标段最高限价的水库新建或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项目

10.2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38万元

10.4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类别标准收取。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服务招标费率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单位接到已中标的书面或电话通知后,在领取中标通知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费,然后领取中标通知,超过期限不缴清费用的中标人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位履行签约,否则按弃权处理,并由招标人按排序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10.5

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

依据鄂价工服【2017】61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3)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监理报酬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监理大纲;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分四个封包各单独密封(分别为投标文件、投标函、原件、电子版)和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给招标人。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2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并接受招标人的身份查验。如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或身份查验不合格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监督部门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项目名称)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信誉

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网页版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等级同类工程监理业绩;

财务

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人员

要求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人)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

1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

副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

……

……

监理员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或监理员资格证。

2

……

……

其他

要求

……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的专业监理资格:是指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载明的专业必须与招标工程施工监理适应,如招标工程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则设定的专业监理资格应为水工建筑专业。

2.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水协[2007]3号)规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分为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4类。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类设水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地质勘察、工程测量5个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类设水土保持1个专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类设机电设备制造、金属结构设备制造2个专业。

3. 投标人资质要求设置某一“级别”时,满足资格条件的资质包含:该级别及以上资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

投标报价

(元)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服务

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

表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

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监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1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招标文件的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算术错误修正

投标人接受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如有)

投标报价

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与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总报价一致。

2.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监理大纲25分;

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15分;

资源配置15分;

投标报价20分;

信誉与业绩2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C按下式确定:


式中:

C—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Bi—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为初步评审合格且不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n—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M—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L—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1)

监理大纲(0~25分)

(1)

工程分析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建设目的、重点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的理解正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 分之间得分(保留一位小数,下同);

②监理范围(服务内容)与目标、责任和义务明确的得1 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 分之间得分;

③对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投资、协调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监理重点和监理难点分析清楚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结合工程特点对上述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或措施,合理得当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2)

质量控制

(0~6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控制内容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质量控制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专业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旁站监理工作计划具体,旁站部位(工序)明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⑤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可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计划可行、频数符合要求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3)

进度控制

(0~3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进度控制内容全面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进度控制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进度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进度控制方法与工程建设特点相结合,合理且针对性强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4)

资金控制

(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资金控制内容全面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资金控制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资金控制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5)

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0~3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信息管理制度健全、方法正确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合同管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协调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措施清晰、可行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6)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

(0~4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全面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②施工安全监理制度健全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③施工安全监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④文明施工监理措施正确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7)

质量评定与验收(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质量评定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制度健全、工作程序和方法合理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②各阶段验收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的得0.5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0.5分之间得分;

③质量评定和验收过程中的预控制度和措施合理完善的得1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1分之间得分。

2.2.4(2)

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0~15分)

(1)

总监理工程师

资格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②具有与工程相关的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否则得0分;

③具有其他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增加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④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5分):

①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的评价证明的得5分;

②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60%,小于最高限价的)中,每担任过1项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2.5分,每担任过1项副总监理工程师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5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③近十年在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且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60%)中,每担任过1项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5分,每担任过1项副总监理工程师且有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证明的得1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3)

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五年获得国家奖励的得3分;

②近五年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政府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奖励(含优秀总监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

③近五年获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水利行业相关协会的奖励(含优秀总监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得奖励的时间为准。

(4)

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

(0~2分)

承诺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2天,且具有具体的违约处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的得2分,否则得0分。

2.2.4(3)

资源配置(0~15分)

(1)

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

(0~4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数量、专业符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的得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间得分;

②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至少有1名被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水利行业相关协会评为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否则得0分。

(2)

监理员配备

(0~2分)

配备的监理员数量、专业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3)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

(0~2分)

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4)

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

(0~5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现场监理办公、交通、通信和生活设施计划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3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3分之间得分;

②监理开展工作所需基本设备配备齐全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5)

随时可调用的后备资源

(0~2分)

具有随时可调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其他技术人员和办公所需设备等后备资源的得2分,否则在大于或等于0且小于2分之间得分。

2.2.4(4)

投标报价(0~20分)

(1)

投标报价得分

(0~20分)

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Fi—第i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得分计算后小于或等于0分,则按0分计;

Bi—第i个投标人的报价(所有初步评审合格投标文件的报价,包括低于最高限价90%的报价);

C—评标基准价。

2.2.4(5)

信誉与业绩(上限25分)

(1)

市场信用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监理类AAA级(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3分;

②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AA级的得2分;

③经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认定为A级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2)

获得奖励

(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国家级奖项(如大禹奖、鲁班奖等)的得3分;

②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五年获得省级奖项(如省级优质工程奖等)的得2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注:获得奖励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得奖项发出的时间为准。

(3)

文明工地称号(0~3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获得水利部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3分;

②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获得水利厅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2分;

③监理的水利项目近三年获得市级文明办授予的“文明工地”称号的得1分;

④其他情况得0分。

注:文明工地称号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称号发出的时间为准。

(4)

管理体系认证(0~1分)

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否则得0分。

(5)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0~2分)

按下列标准之一评分:

①近三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且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下同)的得2分;

②近三年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省相关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得1分;

③其他情况得0分。

(6)

财务状况

(0~2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

①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年均利润大于最高限价10%的得1分,否则得0分;

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小于80%的得1分,否则得0分。

(7)

监理业绩

(0~10分)

按下列标准累计评分(最多得10分):

①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监理项目的得2.5分,最多得10分;

②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且监理合同额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60%,小于最高限价的)监理项目的得1.5分,最多得6分;

③近五年每承接过1个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注:监理业绩的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8)

投标文件的

编制水平

(0~1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整体编制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评分,满分为1分,否则在小于或等于0且大于1分之间得分。

(9)

不良行为处罚及质量或安全事故(扣分制)

按下列标准累计扣分,扣分不设下限:

①投标人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拟任监理工程师因不良行为受到省级及以上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含不良行为通报批评,下同),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受到地市(州)级水(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后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每出现一次扣1.5分。

②投标人近三年监理的项目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且有监理责任的每次扣3分;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且有监理责任的每次扣2分。

注:①不良行为记录及处罚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评标委员会统一讨论认可;

②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等未注明处罚期限的,处罚期限按自不良行为公布之日起6个月算。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 吧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源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誉与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源配置: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信誉与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万元

5、工期: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监理阶段: (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六、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规范

7、监理大纲;

8、投标报价书;

9、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七、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书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

2、;

3、。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

1、;

2、;

3、。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3、。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提供时间

交还时间

管理要求

备注

1

生活、办公用房

2

办公设施、设备

3

检验、测试设备

4

交通工具

5

通讯设施

6

其他(水、电等)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

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

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一、计取方法为:。

二、支付方式为:。

三、支付时间为:。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

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一、争议调解机构为:。

二、仲裁机构为:。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


补充: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应具备为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交通设备。委托人不另行提供。


第三节附件

附件一:

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履约担保

(委托人名称):

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接受(监理人名称)(以下称“监理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监理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委托人和监理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三:监理规范

监理规范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和本工程专用的《项目监理规范》(如有),监理规范为本工程监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本项目执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该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部以“2014年第60号公告”发布,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投标人自备,招标人不提供。

2. 《项目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监理规范》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矛盾。

凡《项目监理规范》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对同一章节的内容、要求和规定有不一致的,以《项目监理规范》为准;《项目监理规范》未列入的,仍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执行。

附《项目监理规范》:

……


附件四: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由招标人提供,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概况;

2.水文、气象条件;

3.工程地质资料;

4.工程任务和规模;

5.工程布置及建筑物(如有);

6.机电及金属结构(如有);

7.施工组织设计(如有);

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如有);

9.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如有);

10.其他。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一)投标报价组成

(二)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三)报价组成计算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投标人信誉情况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

(四)投标人业绩情况

(五)投标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的投标总报价,监理服务期日历天,承担并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监理工作。

2.我方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本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监理任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本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本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的,应按上述格式,持纸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三、联合体协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年月日


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的投标,我方已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金额为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承诺出现以下情形时,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投标文件。

2.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五、监理大纲

投标人应针对本招标项目编制监理大纲,作为其实施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的方案文件。如投标人中标,在此大纲基础上补充完善,编制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报委托人批准后实施。

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应体现评审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总则(工程分析)。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建设目的、重点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的理解;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目标;监理主要依据;监理组织;监理工作基本程序;监理工作主要制度;监理人员守则和奖惩制度;影响工程工期、质量、投资、协调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2.工程质量控制。包括质量控制的内容;质量控制的制度;质量控制的措施。

3.工程进度控制。包括进度控制的内容;进度控制的制度;进度控制的措施。

4.工程资金控制。包括资金控制的内容;资金控制的制度;资金控制的措施。

5.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其中,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包括变更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违约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索赔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分包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担保及保险的监理工作。信息管理工作包括信息管理程序、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文档清单、编码及格式;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文件资料预立案和归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协调工作的原则与方法。

6. 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施工安全监理的制度;施工安全监理的措施;文明施工监理。

7.质量评定与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监理工作,包括工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

8.合理化建议。

9.其他。

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内容;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措施。监理设施,包括制定现场监理办公和生活设施计划;制定现场交通、通信、办公和生活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监理实施细则编制计划,包括监理实施细则文件清单;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工作计划。


六、投标报价计算书

(一)投标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本招标工程正常监理服务所需费用,包括监理人员费、设施设备购置、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投标人应按上述六项分项计算列报,汇总计入投标报价。

(二)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正常监理服务酬金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号

项目

投标报价(元)

备注

A

监理人员费

B

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

C

管理费

D

利润

E

税金

总报价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备注:为适应水利建筑市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需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执行。


(三)报价组成计算

监理人员费计算表


序号

人员类别

人月数

费用标准

(元/人月)

金额(元)

1

总监理工程师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3

监理工程师

4

监理员

5

辅助人员

6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设施设备购置和使用费计算表


序号

设施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购置费

(或折旧费)

运行费用

金额(元)

(小计)

办公生活设施

通信设施

交通工具

其它

合计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详细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专业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法人营业

执照证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行名称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单位

总人数

(人)

总监理工程师(人)

高级职称人员(人)

监理工程师(人)

中级职称人员(人)

其他(人)

初级职称人员(人)

经营范围

关联单位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备注:本表后应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投标人信誉情况

2-1企业信誉声明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2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结果

备注:投标人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3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备注: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4 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档案证明

备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停止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16〕231号),湖北省水利厅停止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各市场主体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将本单位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证明复印件附在本表中。


2-5水利市场信用、获得奖励、管理体系认证、守合同重信用情况

1.水利市场信用情况

序号

信用评价等级

评价结果公布日期

评价单位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证明材料复印件(《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信息表以及证书等),获得的市场信用等级应以水利部网站公告的等级为准。


2.获得奖励情况

序号

获得奖励名称/称号名称

获得奖励

监理项目名称

获得奖励

编号

颁发

单位

级别

颁发

日期

备注

(填:国家级或省部级)

备注:1.近三年或近五年获得奖励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称号发出日期为准;

2.投标人监理的水利项目获得奖励,或获得文明工地称号的,均按以上顺序用此表填写,并在本表后附获奖证书和(或)表彰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的的复印件。


3.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序号

体系认证名称

认证标准

认证单位

认证时间

有效期

备注

1

质量管理体系

2

环境管理体系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备注:本表后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重合同守信用情况

序号

证书名称

颁证日期

颁证(部门)单位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的复印件。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

3-1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名称

单位

近三年平均值

一、注册资金

万元

-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1、净资产收益率

2、总资产报酬率

3、主营业务利润

4、资产负债率

5、流动比率

6、速动比率

……

备注:1.本表后应附近3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前,则近三年是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7年5月30日,近三年是指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投标截止日如在6月30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3年,例如投标截止日为2017年7月1日,近三年是指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


(四)投标人业绩情况

4-1近五年承接过同等级同类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监理工程投资

监理

合同

名称

监理

合同

金额

合同

签订

日期

监理

服务

起止

日期

委托人名称

项目

所在地

工程

类型

工程

规模

工程

等别

主要

建筑物级别

监理范围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人员数量

备注

备注:1.本表应按项目排列顺序,依序附相应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

2.本表格内的信息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如因投标人不填或者虚假填报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后果自负。

3.近五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17年7月1日,则近五年是指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其他年限推算同理,下同。监理业绩年限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下同。


4-2近五年承接过同等级其他水利工程监理项目情况表

序号

工程

名称

监理工程投资

监理

合同

名称

监理

合同

金额

合同

签订

日期

监理

服务

起止

日期

委托人名称

项目

所在地

工程

类型

工程

规模

工程

等别

主要

建筑物级别

监理范围

总监理

工程师

监理人员数量

备注

备注:1.本表应按项目排列顺序,依序附相应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书、工程接收证书(委托人评价意见)(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该项无效。

2.本表格内的信息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如因投标人不填或者虚假填报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人人员等资源配置情况

5-1拟投入监理人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序号

拟任

岗位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监理工程师

资格证书编号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所列监理人员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2监理人员进场工作计划安排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序号

拟任岗位职务

姓名

驻场时间(月)

监理人员投入安排(共个月)

合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每月应在工地的监理人员合计(人数)

备注:按照拟投入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的计划在岗安排据实填报。在岗时间为:进场时间为当月第一日;在岗表示为“ — ”。


5-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

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验

时间

近十年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名称、监理合同额、任职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合同额)、(任职)

……

时间

近十年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其他水利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名称、监理合同额、任职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合同额)、(任职)

……

近五年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业绩证明(如有)等复印件。

2. 担任过同等级及以上同类工程或其他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分别附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业主对其胜任工作评价(如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总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5-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月驻现场工作时间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拟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施工监理________(标段名称)投标。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若中标,我方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驻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天。委托人有权对我方总监理工程师到位及驻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我方总监理工程师月驻场工作时间不能满足天的规定且未事先得到委托人的同意时,其月驻场时间每少1天,我方愿意向委托人按元/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贵方有权将该违约金从按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我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2)我方承诺,若上述承诺违约金高于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则按本承诺执行;若上述承诺违约金低于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则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本承诺相对独立,一旦我方中标,本承诺无条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合同约束力。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签署的“承诺书”的实质内容应当与格式规定的实质内容一致。


5-5拟投入的副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如有)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近三年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副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等复印件。

2.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5-6拟投入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近三年监理工程师获得奖励

获奖日期

颁奖单位

获奖名称

备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监理工程师资格证、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业绩证明(如有)等复印件。

2.监理工程师表彰的证明资料应附颁奖机构颁发的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以表彰时间为准。

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并标明序号。


5-7拟投入的监理员简历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级别:

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拟在本工程中任职

监理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备注:1.监理员的证明资料按下列顺序附后,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身份证等复印件。

2.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人,并标明序号。


5-8投入的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检测仪器及

办公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设备

寿命(年)

已使用年限(年)

备注

合计

自有

租赁

新购

检测仪器

办公设备

备注:除拟投入的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外,作为随时可调用的监理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后备资源,应在本表中填报,并在本表备注栏中标注“备用”字样。

5-9可随时调用的备用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标段名称)

序号

备用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资格证书编号

备注

备注:按备用人员的排列顺序,依序附下列证明资料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学历证(如有)、身份证等复印件。


八、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险加固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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