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区位泊车引导系统和交通动态信息发布系统招标公告
停车场管理、区位泊车引导系统和交通动态信息发布系统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停车场管理、区位泊车引导系统和交通动态信息发布系统招标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停车场管理、区位泊车引导系统和交通动态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经东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真诚欢迎各设备厂商或设备代理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 DS-2010-13
2、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停车场管理、区位泊车引导系统和交通动态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包括东胜区城区内每天百货、购物中心、北国新天地和通九大厦等四个商业中心的停车场建设停车场管理、东胜区道路交通信息采集、处理、发布中心集成系统和区位泊车引导系统。项目包括软硬件建设及系统集成。
4、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设备供货期要求:必须在2010年7月30日前到货。
6、对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系统集成资质,并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年度审查或备案。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集成资质等原件查验。
2)投标人从事交通引导工程设计、施工的年数应不低于三年;所提供的交通信息采集、处理、发布系统方案要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与标准;有相关案例。(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开标时须展示系统各项功能)
3)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工程勘查、设计、实施等工作中安排足够人员,同时保证甲方需求期限。
4)为保证工程备品、备件的快速供应,投标方中标后应保证在三年内提供主要设备的备件。本项目工程的质保期为三年,质保期从工程最终验收之日起算;
5)本工程的施工由中标单位一揽子承包,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6)投标方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法定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询问,并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解答;
7)项目的所有设备应具有证明产品质量的证书及各类性能检测报告;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 7月 6日-7月 9日,地点:东胜区财政局0902房间
8、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0年 7 月 20 日9时整(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财政局12楼会议室
11、采购代理机构:东胜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赵永宽 王利钧
联系电话(传真):****-*******/*******
技术咨询: 联系人:王 珍 电话:****-******* 133*****721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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