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东乡区城区垃圾中转站及环保公厕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FZYG-18-0018)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乡区]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东乡区城区垃圾中转站及环保公厕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FZYG-18-0018)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12-11]


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东乡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东乡区城区垃圾中转站及环保公厕除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价

第一部分

公厕除臭设备

14

6.86万元

第二部分

中转站除臭设备

12

51.6万元

第三部分

公厕的专用植物除臭剂

175

公斤

21.2万元

中转站专用植物除臭剂

3600

公斤

采购预算价

79.6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开标时提供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任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一个月纳税证明和2018年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

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且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三、所有潜在供应商仅需从网上(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fzdx.gov.cn/html/dxggzyjy/index.html)),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资料费:200元/份(不退)在递交竞谈响应文件时提交。(未按规定交纳资料费的供应商其竞谈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四、竞谈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及竞谈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大道物流园电商创业园3楼)。

六、已下载谈判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乐先生 139*****800

地址: 东乡区城市管理局(建材市场内)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卢丽萍 139*****066 ****-*******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监督电话:****-*******

标签: 安装 除臭设备 环保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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