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新区表面处理生态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南部新区表面处理生态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遵义市南部新区表面处理生态产业园规划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规划及概要
园区名称:遵义市南部新区表面处理生态产业园;
建设内容:遵义市南部新区表面处理生态产业园位于遵义市南部新区深溪镇。规划总用地325亩。
二、规划实施(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遵义湘江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范仕亚;
联系电话:157*****162;
联系地址:遵义市南部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创客中心大楼;
邮箱:********6@163.com;
邮编:563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185*****58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7号1106房之A96房;
邮编:51050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规划分析和现状调查与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场勘查和监测分析说明园区规划范围现状。识别本规划实施后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导致规划区域发展的环境因素。分析确定规划区域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研究提出规划实施后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分析规划区域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及排放方式,以及本次规划实施后环境保护方案的建议。对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对拟议规划的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论证,完善规划方案的建议和对策。
五、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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