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官路乡中心幼儿园建设监理

浦城县官路乡中心幼儿园建设监理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NPJZ【2018】038号

致:福建永诺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宏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工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官路乡中心幼儿园建设监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官路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浦城县官路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浦城县官路乡李处村洋根畈田;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4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城县官路乡中心幼儿园建设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

2.4.监理期限: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按人民币7.76万元(固定包干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4)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6)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7)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8)近六个月,未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公共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5日到延平区杨真路77号二楼(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招标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20日17时0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仟伍佰元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场递交(未中标者当场无计息退还) 。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10时00分00秒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官路中心小学

地址:浦城县官路李处村,邮编:3534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530,传真:/

联系人: 付其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徐墩镇中山路37号二楼3单元 ,邮编:353300

电子邮箱:********46@qq.com

电话:139*****810 ,传真:****-*******

联系人: 张先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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