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大道(平营路至崇杰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阳光大道(平营路至崇杰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平度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度市阳光大道(平营路至崇杰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平度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平度市阳光大道(平营路至崇杰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
一、项目编号:PDZCZB*******。
二、工程名称:平度市阳光大道(平营路至崇杰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工程。
三、建设单位:平度市重点工程指挥部。
四、工程内容:该工程东起平营路,穿越同和生态林后,向西至崇杰污水处理厂。污水主管道管径为DN1200,全长约1566米,其中有74米需顶管施工(详见图纸)。
五、投资控制价:177.7万元。
六、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根据形象进度拨付中标价的10%;工程完成50%后,按中标价拨付至30%;工程竣工并出具验收报告后,按中标价拨付至40%;工程在缺陷责任期满(1年)、工程复验合格后30日内拨付至审定价的70%;竣工验收两年后30日内,付清余款。
七、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造师资质要求:二级及以上。
八、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建造师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派建造师且必须携带身份证)。
3.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应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三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报名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完整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九、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直接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报名时缴纳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200元。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12日9:00-16:00。
3.工程准备金:投标企业需按要求提交工程准备金35万元。
十、本次采购正式通讯方式:
地 址:青岛平度市苏州路63号平度市政府采购中心(邮政编码:266700)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传 真:****-********
邮 箱:88335569@163.com
二O一O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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