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戒毒所监控等技防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公安局戒毒所监控等技防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戒毒所
监控等技防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充市财政局的委托,拟对南充市公安局戒毒所监控等技防设备及安装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NCTP010N002
二、采购项目:南充市公安局戒毒所监控等技防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及业主自筹
四、采购项目简介:综合布线系统、应急报警系统、监区门禁管理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等。(详见谈判文件)。
五、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下列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
2、报价人必须是四川省公安监所安防工程建设入围企业;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所报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报价的,应作为一个报价人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报价人。
七、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谈判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报价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6日9:00- 18:0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市政府采购中心407室购买。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本项目报价的负责人,如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还需携带法人委托书。上述要求和证照要同时具备。
九、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谈判地点: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十一、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正。
十二、本谈判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采购中心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
邮 编:637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庞先生 0817—*******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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