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新湖加油站提量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鞍山新湖加油站提量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已由辽宁石油分公司以石化销售辽零〔2018〕84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辽宁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承包商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鞍山新湖加油站提量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鞍山市中石化新湖加油站
2.3建设规模:一般项目
2.4建设投资:98万元。
2.5计划工期:1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18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2月28日。
2.6本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采购范围:
1.按照最新加油站便利店装修标准进行便利店改造;
2.原罐区西侧站房更换彩钢瓦屋顶,调整内部格局,并对房屋内、外部进行装修,改建为通过式洗车间。
2.8其他。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承包商派驻现场项目部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承包商的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除具有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还需持有中国石化承包商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5年以来有(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8)其他。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3年以来有(类似项目描述)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施工方面:
4.1应制定专门安全保证措施,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2特殊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安全视频监控设施。
4.3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应单列并专款专用。
4.4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3日(工作日,每天9时00分至16时00分);
(2)购买地点:线上获取 。
(3)凡在线下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承包商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5.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5.3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承包商法人公章):
(1)本采购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4图纸押金元,中标人确定后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6.保证金
6.1采购人(不要求)承包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承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4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7.2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9时30分。
7.3递交地点:沈阳。
7.4递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1号。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9时30分。
8.2开标地点:沈阳。
8.3开标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1号。
9.其它
9.1本次采购对承包商不作经济补偿。
9.2请承包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承包商保密。
10.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1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张冰;
电话:182*****004;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qq.com。
11.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3.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