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清江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宜都市清江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宜都市发改局(都发改【2010】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市国通公司投资,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综合说明:清江清江大道人行道改造全长1900米,两侧人行道均宽6米。
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①拆除原有的250*250水泥步道砖(含砼垫层),改造为以青石板、花岗岩板各50%铺设地面人行道;
②人行道路缘石改造为青石路缘石;
③原有树池改造为青石树池;
④绿化带侧石改造为青石花坛侧石,安装绿化带边沟石;
⑤安装抛光花岗岩石凳;
⑥配置新型环保垃圾箱;
⑦翻修支路及各单位入口破损路面;
⑧新建公交站台。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人行道改造工程;
(3)建设资金来源:市国通公司投资;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清江清江大道;
(5)工期要求:100个工作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专业应为市政或建筑工程,其证书上所载聘用(注册)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5)法人注册地不在宜都市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宜都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
(6)投标人若是委托授权代理人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1日~2010年7月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陆城园林大道3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 15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7月15日9:00,提交地点为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陆城园林大道3号)二楼开标大厅,由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陆城园林大道3号)二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世柱
联系电话:139*****845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军
联系电话:15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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