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辆段南京西客整所库检楼二楼空调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合肥车辆段南京西客整所库检楼二楼空调购置及安装招标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南京西客整所库检楼二楼空调购置及安装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合肥车辆段南京西客整所库检楼二楼空调购置及安装项目 | 项 | 1 |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联系人:钱如业,电话:135*****168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时间:合肥车辆段技术科、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4.获取谈判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刘梦电话(手机):177*****176
5.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技术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谈判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谈判文件,将取消谈判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
3、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谈判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 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的将禁止一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2、 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段谈判采购市场;
3、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4、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十、本次谈判采购采取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姓名)钱如业
手机:135*****168
办公室(传真):****-********
附件1:
南京西客整所库检楼二楼空调购置及安装
技
术
规
格
书
合肥车辆段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
一、技术指标 | 项目名称:南京西客整所库检楼二楼空调购置及安装 1、满足合肥车辆段南京运用车间库检楼二楼办公区制冷及制热需要及现场安装要求(与原有房屋结构相结合),设计合理、性能稳定、便于操作和维修; 2、值班室办公区10台变频分体壁挂式空调器 KFR-26GW型,制冷/制热量2.6/3.6kW,制冷功率0.66kw,制热功1.3KW+电辅热0.88KW,用电规格220V;10台变频分体壁挂式空调器 KFR-35GW,制冷/制热3.5/4.3kW, 制冷/制热功率0.98/1.43KW组成(做法见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客整所动力集中动车组维修设施改造应急工程》中《空调通风平面图》; 3、噪音应低于国家规定标准:40db。 4、具体技术参数如下: 4.1、制冷量按300w/m2设计; 4.2、空调应能按要求自动调节室内温、湿度,具有制冷、电加热、加湿、除湿等功能。
温、湿度波动超限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4.3、中央空调机组的适应环境 4.3.1温度:室内-10℃~ +30℃ 4.3.2室外-30℃~ +45℃ 4.3.3湿度:≤95%RH 4.4、空调机组的电气性能应符合IEC标准 4.4.1输入电压允许波动范围:220/380V +10% ~ -15% 4.4.2频率:50HZ ± 2HZ 5、空调安装要求美观合理,和库检楼二楼吊顶风格保持一致。 6、必须提供产品详细说明书及彩版样品介绍册。 | ||||||||||||||||
二、质量性能指标 | 1、设备在合肥车辆段南京运用车间库检楼二楼安装、调试后各项技术参数达到同行业标准及所投标书中技术标准。 2、设备中关键部件必须为格力品牌。 3、设备中包含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压力容器法规条例,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4、由于吊顶上方各种管道纵横,故通风管道设计需要投标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并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设计中不得对原有管道进行拆改。如果由于前期未进行勘察或考虑不周全或设计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或者功能实现不全,则全部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5、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试用三个月,由使用部门出具达到使用要求报告后,若达不到使用要求,由设备中标单位无偿拆回。 | ||||||||||||||||
三、售后服务要求 | 1、本设备为交钥匙工程,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基础施工费、工艺管线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需方只提供空调专用配电柜,空气开关以下部分为中标方处理。 2、培训 2.1投标方应安排招标方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资料和设施,培训内容应包括: 2.1.1设备工作原理和性能; 2.1.2设备安装、测试; 2.1.3设备维护、操作。 2.1.4培训人数:待定。 2.1.5培训时间:待定。 2.1.6培训方式:现场培训。 2.2工程安装、现场调测和验收 2.2.1投标方应派熟练的技术专家现场安装并按照投标方设备的主要说明书的规定对设备所要求的各项指标进行测试。 2.2.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投标方应免费更换其不合格产品,使之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所有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2.2.3到货验收:投标方按时向招标方提供产品,包括产品本身,和全套使用操作和维护文档和用户手册和其它相关书面及/或电子资料与文档,双方签署接收文档,即可视到货验收完成。 2.2.4初验:设备安装工作完成后,投标方配合招标方依据设备验收测试,测试通过后系统进入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 2.2.5终验:试运行期满,设备未发生重大系统故障,不存在未解决故障,招标方认为符合合同的技术要求,签署最终验收报告。重大系统故障的定义为由于设备本身的原因出现技术指标不能满足,导致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如出现如上重大故障,投标方负责尽快彻底解决,相应试运行期应由故障解决之日起顺延,顺延时间为招标方或最终用户第一次向投标方提出故障报修起至投标方解决问题之日止的两倍时长。 2.2.6如有变化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2.2.7投标人应完成所供设备的全部安装工作,包括设备的二次搬运、就位安装、管线的连接、电气控制系统的安装、整体系统的调试以及其他未提及但保证最终用户正常使用的一切工作。安装期间的施工由投标人负责。 2.2.8设备到货后,卖方应按买方通知日期派有经验的工程队进行安装,并对机组进行调试及试运行,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投标方应对安装、调试费用进行单独报价,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2.9卖方应负责对买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地点等。培训费用应单独报价,并含在投标总价中。(培训内容中应包括设备操作、设备维护及设备维修等)。 2.2.10设备终验将在买方建筑物所在地现场、按国际标准或双方经协商认可的标准进行。 2.2.11设备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在验收文件上签字生效。 3保修期 3.1投标方对所提供的空调机组设备应实行保修,保修期为验收后12个月。在保修期内,投标方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器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3.2投标方应提供保修期以后的维修办法及维修报价。 3.3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直接对其产品进行售后服务,中标商须对此负全责。 3.4中标人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所供应产品提供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7天×24小时、为期一年的免费现场维护服务,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产品保修期内,中标人还应提供每月一次的故障预防服务。 3.5中标人应协调产品备件仓库,所有投标产品的主要备件都应在国内有备件。故障保修排除时间不超过2小时,更换设备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48小时。 3.6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中标人工程师应以最快的交通工具以最短的在途时间1小时内赶到设备现场,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工作直至故障修妥,系统完全恢复正常为止,修复时间一般应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3.7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时所需的全部资料,中标人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资料、设备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等。 3.8在设备安装和系统调测期间,招标人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中标人有义务对其进行指导。 3.9中标人须做出无推诿承诺。即中标人应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在得到买方通知后,须立即派工程师到场,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3.10中标人应提供电话免费咨询服务。 3.11中标人应详细说明免费维护期后服务的方式、内容与相应的价格,此费用不计入总价。 3.12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中标人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 3.13在保修期结束前,须由中标人工程师和招标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人负责修理,在修理之后,中标人应将缺陷原因、修理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招标人。报告一式两份。 3.14完工后,应对现场造成的一切工程痕迹进行恢复,对工程垃圾进行清理。 4、厂家提供书面技术资料3份和电子版技术资料; | ||||||||||||||||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 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95%,余5%为质保金,质保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2、厂家必须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税率16%)。 3、其他要求:本设备必须于2018年12月26日前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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