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社会福利院劳务服务增补招标公告
第一社会福利院劳务服务增补招标公告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荆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劳务服务增补项目)
采购人名称 | 荆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 ||
采购项目名称 | 荆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劳务服务增补项目 | ||
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编号 | ||
联系人 | 李玲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6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荆州市鑫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荆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劳务服务增补 | ||
采购人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财政部74号令》第三十八条:“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单一来源论证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如下: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要求。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拟对“荆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劳务服务增补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于2018年12月11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结果为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据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参会专家名单: 王 炜 湖北昭信律师事务所 李思宁 荆州市统计局 彭晓霞 荆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41.10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湖北中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转802。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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