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单一来源公示

宁武县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单一来源公示

宁武县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单一来源公示

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武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宁武县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武县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

二、项目编号:NZC-2018-dyly004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供货方:山西百斯奥格科技有限公司

五、申请单一来源的依据及理由:

根据《晋法(2016)301号》文件、《忻法办明传(2017)8号》文件的要求,为便于上下法院办公系统快速对接及利用,宁武县人民法院考虑和省高院、市中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办公流程对接情况,从而真正实现全省法院系统司法政务信息化标准的统一,因此,县人民法院积极协调各项工作,加快进度,确保上下级法院的联动以及数据共享。为了确保县人民法院能够与省高院、市中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三级互联互通、无缝兼容,保证数据交互的平滑以及系统安全,宁武县人民法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项目建设及售后服务工作。

六、采购内容:办公自动化系统1套、自动化办公系统(移动端)1套、手写签批数位屏1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七、预算金额:337500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无

九、供应商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供应商在近期“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页面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范围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获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十、获取单一来源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9日(8:30-11:30,14:30-17:30)

2、地点: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宁武县政府服务大厅二楼)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2、谈判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武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武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武县人民街

联系人:候林春

联系电话:139*****646

集中采购机构: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武县政府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

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系统建设 办公自动化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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