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资格和回收企业资格招标公告
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资格和回收企业资格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青海省商务厅委托,对“青海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资格和回收企业资格招标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青海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资格和回收企业资格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
0737-1004CTQH1048/01
三、项目概况
此项目为青海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资格和回收企业资格招标项目。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和商务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商商贸发〔2010〕231号)的要求予以实施。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A.家电销售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青海省注册三年以上(含三年,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在青海省内依法纳税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合法家电流通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是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的的地方销售机构)。
3、投标人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且无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
4、投标人年家电产品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5、投标人能较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家电回收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青海省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内在青海省内依法纳税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可以是家电生产企业(售后服务机构)、销售企业、已在青海省商务厅进行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的专业回收企业),其中销售企业指的是依法获得生产企业特约授权的在青家电销售企业。
3、投标人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且无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
4、投标人能较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青海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请潜在投标人于2010年 07月 01 日至2010年 07月 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7:00时,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综合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地点: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号虎台杰森花园25栋杰森大厦北四层)。
3、售价:
本招标项目分为A、B两标段,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RMB 400元,邮寄费RMB 50元/份;
(投标人如需邮购,请将标书费及邮费的银行电汇凭证和收件人的详细联系方式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至我中心,我中心将在收到传真后24小时内寄出。由于投递过程中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我中心概不负责) (标书售后一律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至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标厅。
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上午9: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同一地点,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4、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号虎台杰森花园25栋杰森大厦北四层
邮 编:810008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青海电力支行
联 系 人:叶路明先生、余国芳女士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ctqh2009@gmail.com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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