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开远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开远市采购委员会的委托,公开招标确定开远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企业。请有意参与投标企业在公示期内到开远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标书,按采购要求准备投标资料。
中心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招标,招标结果现场公布并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开远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2、项目编号:KYCG2010-1003
3、项目范围:车辆维修,包括车辆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
4、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要求符合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5、投标人指定范围:开远市市区
6、投标人规模要求: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维修产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7、结算方式:由采购人(开远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直接结算,按季结算。
8、定点时间:5年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起至投标截止期止
11、购买标书时间: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12、购买标书地点:开远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楼二楼财政局)
13、标书及资料售价人民币200元,标书售出不退,可索要电子文档。
14、投标开标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8:30时。
二、开标前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格预审资料:
(1)公司、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原件,机构代码证原件;
(2)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
(3)企业维修资质证书原件;
三、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 “红河财政网”(www.hhcz.cn/zheng fu/Index.asp)以获得最新信息。
四、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时间及地点:
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且该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7月28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进入开远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五、招标具体要求详见标书
六、联系电话及账号:
联系电话(传真):0873—*******
联系人:严丽玲 李书明
开户名称:开远市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
开户行:开远市建行营业部
开远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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