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及粮食产后服务(钢结构储粮仓、粮食烘干塔)招标公告

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及粮食产后服务(钢结构储粮仓、粮食烘干塔)招标公告

叶盛镇五星村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及粮食产后服务项目

(钢结构储粮仓、粮食烘干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叶盛镇五星村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及粮食产后服务项目(钢结构储粮仓、粮食烘干塔)已由青铜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2018]2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叶盛镇五星村

2.2主要内容:钢结构储粮仓、粮食烘干塔等设备。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含农业机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如是经销商需提供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12 日至2018年 12 月 19 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nxzfcg.gov.cn)进行报名。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0咨询即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后,请于2018年 12 月 12 日至2018年 12 月 19 日(截止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按系统提示缴费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铜峡市叶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铜峡市地址:青铜峡市惠农路110号

联系人:叶建国联系人:张宁、李媛

电 话:182*****777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bx_qtx@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账号: 账 号:********8537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标签: 粮食烘干塔 粮仓 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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