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4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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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4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2018年4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2、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30.0403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高新区2018年4季度驻地村占地面粉补助采购项目,共*******斤。25公斤装小麦粉(特制一等粉),产品包装须为覆膜彩袋包装,产品应达到GB1355?86标准。5、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具体数量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合格标准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5.交付或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交付或实施地点:按甲方要求。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本项目质保期满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2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12-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高新区龙泉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正阳门大街东首
联系人:陈绍茹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地址:山东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96天龙国际大厦A座1302室
联系人:李芮联系方式:****-*******
发布人:经办人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11时24分24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面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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