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

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

询 价 文 件

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Ο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一、询价公告

二、报价须知

三、评审细则(附询价文件格式)


一、询价公告

一、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经费已落实。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二、工程地点:青云山服务区、关东服务区、洋里服务区、透堡服务区、桂湖服务区 。

三、工程内容: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为本年度专项工程,本项目分设三个标段进行统一询价,A1标段(青云山服务区排水设施改造)项目控制价为369504元;A2标段(关东、洋里服务区生态园环境提升及车位改造)项目控制价为618724元;A3标段(透堡、桂湖服务区房建及公厕设施改造)项目控制价为792767元,项目业主为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询价人)。

四、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人员要求: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从业2年以上(含2年)经验丰富的现场技术负责人员2名以上(含2名)。

六、业绩要求:具备三年内在福建省内高速公路运营路段承担房建专项工程(不包括日常养护类)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以与高速公路业主或养护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资料为依据,提供原件核对,若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否则为废标。

七、有意向的报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 12月12日至 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 至11:30,下午3:00至 5:00,周六周天除外)(注:本文件所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到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养护部领取询价文件。

八、本项目业主不组织现场考察,你单位可自行组织前往,其费用和风险无论是否承接本项目均由你司自行承担。

九、报价人应在2018年12月19日下午5:00(北京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A1标段0.7万元,A2标段1万元,A3标段1.5万元),若投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则交纳其费用总和,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919 0284 8310 707

招商银行福州东街口支行

十、询价文件递交的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9:30,递交地址: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逾期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定于2018年12月20日9:30时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会议室进行询价,报价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出席,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以供审查。

业主: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局大院东侧59号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5*****010

联系邮箱:********0@qq.com

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

二、报价须知

(一)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的概况:

1.1、询价人名称: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局大院59号楼二楼

电话:185*****010 联系人: 吴工

邮编:350001 传真:****-********

1.2、项目名称: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

1.3、工程地点:青云山服务区、关东服务区、洋里服务区、透堡服务区、桂湖服务区

1.4、工程规模及工程说明,详见项目概况

1.5、施工期限:合同签订起30个日历日内。

2、本工程报价的最高控制价A1标段为369504元,A2标段为618724元,A3标段为792767元,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各个标段的招标控制价。

3、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3.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报价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从业2年以上(含2年)经验丰富的现场技术负责人员2名以上(含2名)。

3.3、按要求的格式填写人员到位承诺书。

4、业绩要求:

具备三年内在福建省内高速公路运营路段承担房建专项工程(不包括日常养护类)项目金额不低于50万元,以与高速公路业主或养护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资料为依据,提供原件核对,若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证明,否则为废标。

(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计量与支付

1、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后15日内,合同签订之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

2、工程计量:

工程量需甲方、乙方、监理进行三方确认,出具工程量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本合同的计量周期: 承包人应于每月30日前向工程师送交当月完成工程量和进度报表。

3、工程支付:

(1)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内项目,以乙方报价文件的项目单价为结算单价。

(2)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外项目,应首先套用报价文件中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单价确定结算单价。当合同中无相同或相类似的单价可采用时,乙方应编制变更项目预算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甲方委托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进行价审,价审单价按合同价与最高控制价的下浮比例进行调整后作为变更项目单价。

(3)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由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工程结算资料后,甲方支付97%的结算金额,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限为1年。

(三)项目评审

1、本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选择中标候选人。

2、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同一类型项目符合资格的单位均可报名所有标段,但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某一个投标人在两个合同包中排名第一名时,应根据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一个合同包的原则和组合标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相关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但当某一个投标人仅在一个合同包排名第一名时,该投标人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参与其他合同包的组合;而当某一个投标人在某一合同包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该投标人不再作为其他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报价文件编制

(1)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本文件之询价文件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编制,报价清单需提供电子版本(用优盘拷贝),并放入报价文件内;

(2)报价文件需一式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文件须标明正、副本,分开装订;报价文件须逐页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三、评审细则

(一)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二)报价人应在对询价文件中的要求、合同条款等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并编制合理的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应于2018 年 12月20日9:00-9:30前送达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提前或逾期送达将不予接收。

(四)由询价人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工作将采用通过符合性审查和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本项目的合同授予单位。

(五)评审内容和方法:

1、报价人的报价应低于所报标段的最高控制价,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及综合评审的,其报价文件将视为未响应询价文件,将不予接受。报价文件符合性及综合评审内容:

①文件须标明正、副本,分开装订;报价文件须逐页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②评审小组核查报价人提交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实施合同的主要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注册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业绩证明、其他辅助材料、委托书,报价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出席,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以供审查。

3、评审小组在评审后,从合格的报价人中推荐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合同授予推荐单位。

4、评审小组负责编写本次询价情况报告备案,询价人根据评审报告与本项目合同授予单位签订合同。

5、询价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在合同授予前就个别条款与合同拟授予单位进行协商,合同拟授予单位若不接受,将视为放弃承接本项目,询价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推荐单位。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

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目  录

一、报价函(含报价清单)

二、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表

四、服务承诺书


一、报价函

致: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已收到的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询价文件,我方经研究上述文件的报价须知、相关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元,并按上述要求、相关条款承包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报价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且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报价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与业主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业主的附属机构。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姓名: (印刷体)

报价人:        (盖施工单位公章)

地址: (包括电话、电传、传真号)

银行账号:( 包括开户行地址、电话、传真号)

日期: 年月日

报 价 清 单(另附)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二)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为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的报价活动。代理人在报价、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

单位: 部门: 职务: 。

报价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月日


三、报价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

报价人应提交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若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实施合同的主要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注册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其他辅助材料,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拟投入人员清单

姓名

专业名称

职称

持证情况(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

承担过的主要

招标代理业务

专业工作年限























































报标人须填写拟投入人员清单,并将拟投入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注册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加盖公章附后。

四、服务承诺书

我方保证一旦中标,将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为询价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为此,我方郑重承诺:

一、确保所承诺的技术负责人员及时到位并开展工作。除征得询价人(业主)同意外,不得更换人员。

二、中标后无条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施工的各项工作。

三、确保施工工作的质量;多与询价人(业主)和设计单位沟通,多作现场调研工作,协助询价人(业主)在合理的情况下节省造价。

四、针对本工程施工工作的特点,实行全过程的跟踪配合服务。

五、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遵守廉政合同的相关规定,并做到“四不”即不接收投标单位的礼品、礼金;不参与投标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附加项目无关的招标内容;不介绍材料生产厂商或供应商。

报标人: (盖竞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范本:

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

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 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施工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青云山服务区、关东服务区、洋里服务区、透堡服务区、桂湖服务区

3、工程清单数量:房建工程及生态园建设等,以实际施工完成的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第二条 工程工期

1.合同签订起30个日历日;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按交通部(JTG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 D81-2017)及施工设计文件进行。

第四条 合同价款

项目费用为¥ 元,金额大写: 元整(人民币)。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询价文件;

4.中选通知书;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第八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九条施工进度管理

1、乙方在收到进场通知书或口头通知后 5天内进场施工(含5天)

2、乙方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因自身原因导致15天内无法进场开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进度或未在竣工日期前完工的,应按逾期天数每天承担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20%)。

3、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劳务人员无法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增加机械设备和劳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更换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承包方式、工程造价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工程等一切费用。本工程量清单量为暂定量,最终数量以符合设计的验收合格的量为准。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完工资料和完工报告。

2.甲方在收到完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初步认可完工验收报告。

3.完工验收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或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完工验收日期为准。

4.工程未经验收或完工验收未通过的,乙方不得交工,甲方不得使用。

5.工程完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完工结算。

6.甲方在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或提出修改意见。

7.工程完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完工结算报告及资料,造成工程完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支付完工结算款,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没有要求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保管费用。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发包人支付每笔工程进度款前承包人应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的履行地设立一个专户(经发包人同意),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账户进行。发包人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呈报项目工程计量支付申请报表,甲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办理工程结算,由乙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资料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结算金额97%工程款,剩3%工程款待质量保证期过后支付,质保期限为1年。

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金及工程保修

1. 质量保修金:工程完工后,甲方按工程结算款的3%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

2.保修范围、期限:工程验收交工后1年。

3.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质量保修金退回:如乙方在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到期后,乙方可按规定申请退回质量保修金。

第十四条 保险

1.乙方应为履行本合同所派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所派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每个人的保额不少于100万。

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五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 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六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

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919 0284 8310 707

招商银行福州东街口支行

2.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14个工作日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十九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 甲方肆份;乙方肆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福州星宇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年月 日

乙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年月日

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 严格执行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反违纪行为。

(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1.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 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 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备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2. 乙方义务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 违约责任

(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4.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5.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6. 本合同作为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2018年福州沿线服务区房建修缮、生态环境提升及排水改造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6. 有权利对乙方的工作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①施工作业人员未着工作服、工作鞋,不戴安全帽,或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给予扣款300-500元;

②路面施工作业中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或安全员未能履职的,给予扣款300—1000元;

③路面施工作业中不按要求规范布控的,诱导警示标志欠缺的,给予扣款500—1500元;

④私自在高速公路上开设施工出入口、移动中央活动护栏调头或擅自调整变更布控区作业的,给予扣款500—3000元;

⑤未经审批上路施工作业的,给予扣款1000—5000元;

⑥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给予扣款500-1000元;

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加倍处罚;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

二、 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JTGH30-200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 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舰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 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水 提升 生态环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