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处置(外运)二次招标公告
石膏处置(外运)二次招标公告
受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现对其2×330MWS热电联产机组产生的石膏处置(外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石膏处置(外运)
2、招标编号:BLZB18-12-02
3、招标内容: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2×330MWS热电联产机组每年产生石膏约11万吨,需合规处置(外运)。
3.2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3.3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4、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资质要求:
5.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且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企业。
5.2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5.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且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5.2.2投标单位需具有储存、或消化或可综合利用的企业。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5.2.2.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如果有)。
5.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或投标人在相关服务管理活动中享有较高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无社会负面影响,自2014年以来不曾被起诉或遭到行政处罚;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2.2.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5.2.2.3近三年具有相同内容工作二年以上的业绩。
6、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7.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商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具有相同内容工作二年以上的项目业绩及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时,投标人还需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一)、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如是法人投标,不需此项)、开票信息函(见附件三)加盖公章原件或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同时提供;
(6)接受电子邮件报名,********17@qq.com">潜在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 ********56@qq.com
7.2 报名时间: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18年12月17 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7.3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科技楼(现工会楼)203室。
7.4招标文件发售
7.4.1时间:2018年12月11日起至2018年12月17 日止
7.4.2标书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6%增值税普通发票)。
7.4.3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发售电子版标书。
8、招标文件费请电汇到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市铝业园区支行户名:白文胥
账号:6217 0004 2001 3216 944
汇 入 地:内蒙古包头市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和标书费开票资料(如需要发票)发送至: ********56@qq.com
标书费开票资料包括:开票信息函、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认定证明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不提供开票资料视为不需要发票,招标方不予开具发票,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月2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铝科技楼(现工会楼)208室。
11、招标机构: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丁树生电 话: ****-******* 传 真: 0472- *******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铝科技楼(现工会楼)203室
后附:
附件一:报名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开票信息函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12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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