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区一期工程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和集装箱正面吊运招标公告
作业区一期工程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和集装箱正面吊运招标公告
重庆主城港区东港作业区一期工程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和集装箱正面吊运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19806
重庆主城港区东港作业区一期工程
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和集装箱正面吊运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主城港区东港作业区一期工程己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和集装箱正面吊运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工程位于重庆市茶园新区东港工业园区,本工程拟建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60车位载货汽车滚装泊位1个。吞吐量198万吨/年,其中集装箱10万TEU,件杂货43万吨,载货汽车滚装5万辆。并建设与其配套的生产和生产辅助设施。
招标范围:集装箱空箱堆高机壹台(型号及规格:堆高8′6″箱7层 (9’6” 箱6层)起重量8t)和集装箱正面吊运机(型号及规格:吊具下45t)。
工程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供应商。若制造商授权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则一家制造商只应授权一家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一家供应商只应代理一家制造商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必须为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供应商投标时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③投标人最近五年有类似业绩,制造商需获得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合同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0年7月2 日至2010年7月 8日(法定公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2: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政府大楼4楼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茶园新区东港工业园区
邮 编:400030
联系人:黄家俊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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