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村塘湾、大庄河道清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红岭村塘湾、大庄河道清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邵伯镇岭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委托,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邵伯镇红岭村塘湾、大庄河道清淤改造工程己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邵伯镇红岭村塘湾、大庄河道清淤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红岭村。

3、工程规模及标准:本项目要求说明:(1)大庄河河道长约320米,河道宽度约6.5米,淤泥深度约2米,拟改造后宽度达到9米,场地回填土约2000方,且要求高于周边地面。(2)塘湾河河道长约350米,河道宽度约8米,淤泥深度约1.5米,拟改造后宽度达到13米,场地回填土约8000方,且要求高于周边地面,同时要求田字格筑埂。

4、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余款第二年付清。(扣结算价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

7、竞价方法:本工程对外公开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本工程最高限价为365946.36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书为无效标书(本项目支付工程款过程中必须提供正式税票,审计定案最终结账提供正式税票)。

8、施工方负责相关矛盾协调、农作物赔青、树木的砍伐,施工中造成项目外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赔偿。

9、工程结算方式:本工程按中标价结算,如有增减按实结算,招标范围外的有甲乙双方商议定价。

二、报名条件:

1、报名者应具备承揽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信誉好,独立承担民事能力行为的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需提供的资料

1、公示及报名时间:公示时间从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9日,报名时间集中在2018年 12月19日上午9:00~11:0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农经站)。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①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委托书(复印件);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上午9:30。

2、投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会议室(农经站)。

五、其他事宜

1、若投标单位为一家时,招标人采用商务谈判方式选定中标单位;若投标单位为2家时,招标人采用竞争性谈判选定中标单位。

2、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非必须)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报名并经资格审査合格后,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必须在报名时间集中内交付投标保证金7000元缴至(账户:邵伯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管理站;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邵伯支行;银行帐号:****************000427)。有投标单位的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直接转账,此款开标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工程开标之日后5日内无息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可以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招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5、本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岭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示栏张贴。

报名联系人: 陈粉英 联系电话:138*****991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邵伯镇岭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

2018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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