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镇防洪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温泉镇防洪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鼓县温泉镇防洪工程已由 江西省水利厅 以 赣水建管字【2010】4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铜鼓县温泉镇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铜鼓县温泉镇。
2.2 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1594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监理标为1个标段,监理内容为整个项目的施工监理;本次施工标为2个标段,分别为防洪工程Ⅰ标,投资约500万元,防洪工程Ⅱ标,投资约3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主河道防洪工程、河道疏浚工程等(详见图纸,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计划工期:整个项目计划工期为 24 个月,本次所招两个施工标计划工期均为 16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3.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本项目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堤防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非江西省内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企业有效《信用档案》;(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一个申请人最多可中1个标,中标原则是中投资额大的标段,投资额小的标段由该标段紧后排序人中标。另外,本次施工标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
3.2 监理标: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乙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拟派本工程的总监具备水利工程总监岗位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监理能力。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4.1本次施工标采取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4.2 本次施工监理标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采取合格制。
4.3 本次施工标及施工监理标采取综合定量评估法。
5.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资格预审文件:请有意参与本工程的申请人于2010年 7 月 1 日至2010年 7 月 7 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非江西省内水利系统施工企业还需持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企业有效《信用档案》原件到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北京东路,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标,售后不退,报名的同时预交招标文件费和图纸押金,招标文件费为Ⅰ标每套售价2600元、Ⅱ标每套售价2300元(现金),图纸押金1000元/标。招标人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其预交的招标文件费无息退回,资格预审合格而无正当理由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其预交的招标文件费不予退还。
5.2 监理标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于2010年 7 月 1日至2010年 7 月 7 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到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北京东路,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为每套售价3000元(现金)。
6.文件的递交
6.1 施工标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7 月 9 日上午10时 ,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平安路157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监理标的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7 月 30 日上午9:30时 ,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平安路157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铜鼓县温泉镇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铜鼓县水务局
联 系 人:万根春
电 话:137*****4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陈刚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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