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防改革转隶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消防改革转隶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山西消防改革转隶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HC-SXZB-********

三、谈判内容:

采购预算价为19.5万元

1.本次谈判共1包:供应商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备注

1

山西消防改革转隶纪录片拍摄制作项目

1项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根据山西省消防总队改制转隶情况,全面总结山西消防总队改革开放以来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成果,策划记录片拍摄思路,撰写拍摄脚本,拍摄制作消防改革转隶纪录片一部,反映新时代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良好形象和时代风采。

3.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6.纳税凭据(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近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

六、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

(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19鸿富综合楼16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19鸿富综合楼16层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19鸿富综合楼16层会议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消防总队

地 址:山西省太原桃园南路59号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曹军军,薛珊

联系电话:187*****021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19鸿富综合楼16层会议室

十、质疑联系方式

供应商对谈判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公告期限:本次谈判公告期限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



标签: 拍摄制作 纪录片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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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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