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任主体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无责任主体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临汾市市区无责任主体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就临汾市市区无责任主体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市区无责任主体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程
二、项目编号:SXDFYZB-*******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内容为临汾市市区无责任主体积存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程,共两包,第一包工程量16033.2m3,第二包工程量83422.6m3。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成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15天
4、计划投资:*******.74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7、投标人需具备临汾市住建局核发的《城市建筑垃圾承运单位核准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五、所投服务要求: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六、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4、第四条所述的其他证明文件;
5、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后退还,提供清晰的复印件两套,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9日
(北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2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开标室2评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 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1*****961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14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临汾市市委党校家属院四层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 清理 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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