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路城市绿地公园建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二次)标段一招标公告
秀水路城市绿地公园建设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二次)标段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秀水路城市绿地公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二次)(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农经【2018】32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湟水河两岸,紧邻秀水路,南侧紧邻七一西路,西侧紧邻秀水路及宁贵高速,东侧为湟岸巷;
(2)招标内容:项目区总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管理用房,地下停车库,公园内道路园路广场,水系景观,园林绿化,以及配套的园林小品、雕塑、少儿游乐园、休闲座椅、环卫设施、庭院照明、给排水设施、供暖设施、生态停车位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西宁市秀水路城市绿地公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二次) 标段一
发包内容:项目区总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管理用房,地下停车库,公园内道路园路广场,水系景观,园林绿化,以及配套的园林小品、雕塑、少儿游乐园、休闲座椅、环卫设施、庭院照明、给排水设施、供暖设施、生态停车位等;
计划工期:100天(中标后3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4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总设计师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企业和总设计师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年12月13日09:00时至2018年12月17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3日14: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1月03日14:3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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