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税收审计服务机构招标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税收审计服务机构招标文件

1.投标须知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的项目主办人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以保证提交完整有效的投标文件参加竞标活动。

1.1 适用范围及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条款仅适用于本招标书中所述2018--2020年度税收审计项目。

1.1.2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厦门或者在厦门有分所;

(2)投标人具有税务所资质等级证书。

1.2 招标项目内容

此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税收审计服务机构招标的目的是通过招标寻求能够最佳满足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税收审计服务的需求。

项目范围:对我司2018--2020年进行年度税收审计(含研发加计扣除鉴证业务),2019(中标之日起)--2021年度内提供日常税务咨询服务,以及协助企业税收问题与税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1.3 招标说明

1.招标文件由招标书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3.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电话、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应用电话、传真作出答复。

4.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5.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后若需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1.4 投标文件与包装

1.4.1 投标文件要求

1.4.1.1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

(1)投标文件一览表(附件一)

(2)投标函(附件二)

(3)投标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执业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1.4.1.2 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

(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服务厦门市属/委管企业或其上市子公司的年度税收审计服务的业务合同(需提交业务内容部分及合同签字页复印件)

(3)拟安排税收审计服务团队的人员简历(包括工作经验、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4)服务方案(工作方案进度及安排等)

(5)报价书

1.4.2 投标文件密封与标志

投标方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文件正本需单独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密封袋正面应明确标明投标人的名称、“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税收审计服务机构招标项目”,并在密封袋封面正面右上角分别标明“正本”的字样。

1.5 投标文件递交

1.5.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17时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3)若招标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将向每一个可能的投标人发出任何有关推迟上述日期的书面通知。

(4)投标地点为: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13层总经理办公室,联系人:王慧博,联系电话:****-*******

1.5.2 投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方者,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回投标文件。

(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

1.6 开标与评标

1.6.1开标: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

1.6.2投标澄清:

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章,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6.3评标:

(1)招标方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成员由招标方相关人员组成。

(2)评标原则

本次选聘活动依据《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遵循公开、公平、择优、适用的原则。

a.本次选聘以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主要考虑因素:综合实力、服务经验、团队、价格等。

b.未被选中者,投标材料恕不退还,进入招标资料库储备管理。

c.我司承诺,对获取的潜在投标机构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其它情况予以保密。

1.6.4最终审查:

(1)招标方在向投标方发出中标通知时,招标方有权变更服务的内容。

(2)招标方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利,并有权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解释。

1.7 招标要求

1.投标方代表若不是投标方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才可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提供项目整体方案,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的规则提供详尽内容。

4.投标文件及来往函件的文字应使用中文简体,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内标准计量单位。

5.投标文件中涉及金额的部分应以人民币单位计价,最终合计报价应折合为人民币含税价。

6.投标人无权对本招标书的内容作任何改动。对于招标文件,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特别注明,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作接受并同意本招标书的所有条款。

7.本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税收审计服务机构招标项目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投标单位串标等干扰本次招标活动行为,严禁投标文件弄虚作假。

8.为保证招标、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与招标项目招标方相关人员私下接触涉及招投标的相关信息。

9.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内容要求

对我司2018--2020年进行年度税收审计(含研发加计扣除鉴证业务),2019(中标之日起)--2021年度内提供日常税务咨询服务,以及协助企业税收问题与税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主要审计范围: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资产总额(截止2018年10月)

营业收入(截止2018年10月)

备注

1-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1,817,735.06

2,994,972.67

1-2

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167,004.84

466,929.51

1-3

厦门信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408.24

40,038.99

1-4

信达点矿(厦门)矿业有限公司

8,692.30

123,547.53

1-5

厦门信达鞋业有限公司

3,931.50

14,117.66

1-6

厦门信达中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589.26

1,228.93

研发加计扣除鉴证

1-7

厦门芝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17.15

328.06

研发加计扣除鉴证

1-8

厦门嗨点动漫有限公司

490.30

293.42

1-9

厦门梵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939.19

2,691.52

研发加计扣除鉴证

1-10

厦门信达知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62

0.00

2-1

厦门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275.26

1,515.55

2-2

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8,110.70

62,670.76

2-3

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331.98

19,842.96

2-4

厦门信达北克汽车有限公司

869.46

5,158.72

2-5

厦门信达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870.77

5,074.49

2-6

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239.26

19,973.29

2-7

厦门信达通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60.44

4,117.55

2-8

厦门信达通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268.50

0.00

2-9

厦门国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86,008.28

2,337.94

2-10

国贸盈泰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

54,484.36

5,220.24

2-11

厦门国贸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16,686.34

50,849.65

2-12

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3,293.83

20,919.59

2-13

厦门国贸宝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6,585.81

13,446.82

2-14

厦门国贸福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6,110.13

17,513.56

2-15

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6,055.78

21,823.17

2-16

厦门国贸通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809.53

22,680.78

2-17

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095.60

40,613.13

2-18

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4,095.58

28,270.46

2-19

厦门国贸通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046.70

18,354.87

2-20

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970.48

12,581.35

2-21

厦门启润英菲尼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582.60

8,037.21

2-22

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232.46

13,570.64

2-23

厦门国贸美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1,836.84

4,277.25

2-24

厦门滨北汽车城有限公司

1,345.26

612.23

2-25

厦门国贸启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955.80

0.00

2-26

厦门国贸宝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849.44

21.56

2-27

厦门国贸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719.48

0.27

2-28

福建华夏立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651.50

525.62

2-29

福建国贸宝润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429.14

0.00

2-30

厦门国贸易快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81.33

0.00

3-1

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9,294.44

28,548.17

高新技术企业

3-2

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45,555.46

41,296.80

4-1

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20,488.94

12,115.21

高新技术企业

5-1

厦门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295.12

0.00

6-1

厦门信达光电物联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1,538.29

0.00

研发加计扣除鉴证

合计

2,682,459.35

4,126,118.13

备注:开头序号为1的表示供应链业务板块企业,开头序号为2的表示汽车业务板块企业,开头序号为3的表示光电业务板块企业,开头序号为4的表示物联业务板块企业,开头序号为5的表示房地产业务板块企业,开头序号为6的表示技术研究开发类企业。

3.时间要求

中标人须于每年5月20日前完成招标人所有审计报告并提交招标人,若税务局申报政策发生变化的,需于最后申报日一周前完成。

4.报价要求

投标人对所有发生费用的内容给予报价,因2018--2020年度税收审计费用保持不变,故各投标单位仅需报价单个年度税收审计费用,且该费用包括税费及差旅费等。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

标签: 服务机构 审计 厦门信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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