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步道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及施工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步道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监理及施工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步道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监理及施工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步道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已由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以宁贺管函【2018】71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及施工一、二标段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含木栈道面积:2503.5平米,休息平台面积:1976平米,小木屋:18平米,休息座椅:120套,改造铁艺栏杆:612.3米,自动售卖机外亭8组;

2.2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内。

2.3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该项目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期间的监理服务工作

施工一标段:木栈道面积:1521平米,休息平台面积:180平米,休息座椅:30套,改造铁艺栏杆:203.8米,自动售卖机外亭2组;

施工二标段:木栈道面积:982.5平米,休息平台面积:1796平米,小木屋:18平米,休息座椅:90套,改造铁艺栏杆:408.5米,自动售卖机外亭6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3 日至2018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47号银川房产交易中心三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标段提供)、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施工标段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及注册证(监理标段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进行报名。报名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

4.2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银川有形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47号银川房产交易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平台(http://www.ycjs.com.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胥星竹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71号

邮编:750003

联系人:田冲联系电话:181*****788****-*******

2018年12月12日



标签: 基础设施 公园景区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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