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全域旅游高铁宣传广告投放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中山区全域旅游高铁宣传广告投放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大连市中山区全域旅游高铁宣传广告投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
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委托,拟就大连市中山区全域旅游高铁宣传广告投放采购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 ||||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 ||||
1、采购人: | 大连市中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
2、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全域旅游高铁宣传广告投放采购项目 | ||||
3、预算金额(万元):30 | ||||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高铁广告投放 | ||||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 ||||
本次需要采购的中山区全域旅游高铁宣传广告投放项目,是在沈阳铁路局所属哈大高铁和沈丹、丹大高铁等所有出发、到达高铁动车的电视媒体上,投放中山区全域旅游1分钟宣传广告,短途保证1次、长途保证2次以上,投放时间4个月。宣传中山区旅游产品,招徕游客,加大申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影响力度,树立中山区旅游品牌形象,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自哈大高铁开通以来,列车上的媒体隶属于沈阳铁路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其中高铁列车电视的媒体发布权独家代理给大连中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是指媒体的来源是沈阳铁路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直接经销商,没有中间环节,所有的高铁电视媒体的使用是经过铁路认可并授权的,沈阳铁路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列车上(包含新开通后的沈丹、丹大线在内)的电视媒体都由大连中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及上刊,包含的是东北三省的所有沈阳局列车。大连中世传媒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因此拟对计划采购的中山区全域旅游高铁宣传广告投放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 | ||||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 ||||
①论证意见: | 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 |||
②论证人员: | 朱军大连广播电视台发射台 梁鹤大连丰华实业有限公司 李淑珍辽宁东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 ||||
1、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大连中世传媒有限公司 | |||
2、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工人村工四街4巷65号 | |||
(六)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
2018/12/12至2018/12/19 | ||||
(七)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如有)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地址: | ||||
2、采购人: | 大连市中山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孙主任 | |||
电话: | ******** | |||
传真: | ||||
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5号 | |||
3、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张俊青林瑞杰 | |||
电话: | ****-******** | |||
传真: | ****-******** | |||
地址: | 大连市中山区中海海港城B1座1单元102室 | |||
4、财政部门: | ||||
电话: | ||||
传真: | ||||
地址: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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