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屏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12 17:33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1号,联系方式:黄先生,150*****15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联系方式:栗渊,****-*******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宋先生,电话:177*****603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函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界面截图);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3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现场投标的可不用提供);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5、2016年或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6、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8、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函或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界面截图)9、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8-12-13 09: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8-12-17 17:00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18-12-13 09:00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18-12-17 17: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12-18 15:0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12-18 15:00 |
谈判时间 | 2018-12-18 15: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谈判文件自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7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300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谈判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转账或电汇(对公账户转入)(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简要注明项目用途)收款单位: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银行账号:****************15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16:00点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须注明招标编号,如有分包须注明包号);投标人应将谈判保证金的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准备一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工作人员,以便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能在评标前确认各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也需包含转款凭证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兹证明递交了谈判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52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详见谈判文件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备注 | 一、财政备案号:屏财采【2018】327号。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 号)的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执行。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三、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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