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仪器设备(二次)分包一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仪器设备(二次)分包一招标公告


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对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首信公招(货物) 2018-124

采购项目名称

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

2018-12-12 09:26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18-12-13 至 2018-12-19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德令哈市天峻西路东方凯悦大酒店9楼910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单位介绍信;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首信公招(货物) 2018-124-1
分包名称: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二次)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1-03 15:00

开标时间

2019-01-03 15: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二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德令哈市天峻西路东方凯悦大酒店9楼910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海西分行天峻西路支行

收款人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170*****00126005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海西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12-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仪器设备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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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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