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东安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明县东安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明县东安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宁明县东安乡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东安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 项目名称: 宁明县东安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二、 项目编号:CZZC2018-J1- 50002 -DYNN

三、 德元项目编号:GXDYZC-2018-(N)69

四、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 采购内容:

采购名称

数量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宁明县东安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

1台

DR医疗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6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有关政策。

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9﹞248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竞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 13日至2018年12月17日止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及双休日不上班)

2.发售地点: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以下资料购买:

(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上述资料原件核查收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不需原件核查只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

供应商应于2018年12月17日16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158 6557 484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柳州市八一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投标人应于2018年12 月 18日 上午09时 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09时00分。地址:崇左城南区山秀路中段东侧汇豪城旁 ,佛子路与花山路交界处(圣展酒店),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十二、委托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十三. 监督部门

宁明县政府采购监督股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宁明县东安乡卫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东安乡东安街68号

联系人:周超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大酒店7楼 邮编:530022

项目联系人:玉工 、曾工联系电话:****-*******

采购人:宁明县东安乡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8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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