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堂施工招标公告
素食堂施工招标公告
普照寺素食堂施工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普照寺素食堂已由晋昆政复(2010)166号文《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普照寺管委会重建普照寺素食堂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宁县普照寺管委会,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工程建筑面积约730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总投资约101万元。
2.2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段
2.3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总工期60天。
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企业,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0年 07月02日至2010年 07月06日下午17时止,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宁县建筑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县建设局一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介绍信或委托书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提供上一年度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和在我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 元,相关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0年 7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晋宁县建筑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县建设局一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建筑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宁县普照寺管委会
联系人:彭 超
电话:150*****906 158*****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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