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街道公园路景观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凤凰街道公园路景观照明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预选抽签);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项目名称: 公园路景观照明工程(监理);
四、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项目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六、公告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4日
七、本项目投资额为:98.8万元人民币;
八、下浮率:10%;
九、中标价暂定为:2.93436万元;
十、工期要求: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工期与施工工期一致;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11:00
十二、拟采用定标方法:抽签法;
十三、资质要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2017-2018年小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监理预选库名录中单位;
十四、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公告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前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附楼207):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十五、温馨提示:中标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决定后,将其清退出预选库:
(一)中标后不按照招标公告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签订合同后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的;
(三)验收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或招标公告中约定的标准的;
(四)因建设从业单位原因不及时提供资料协助工程结算导致延误的。
十六、项目开标时,各投标单位需派人到场。如投标单位无人到场,则不能对抽签结果提出质疑。联系人:柳工,联系电话:********。
凤凰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交易办)
2018年12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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