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商务条件及投标人资格招标公告
技术、商务条件及投标人资格招标公告
预审公告标题: 成都市锦江区2010年度定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2010年度定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条件及投标人资格条件预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锦招字201005-03-30 公告发布时间: 2010年7月2日16时51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锦江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1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结构名称: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 无
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
1.1.1印刷服务定点
包件1:信封印制及相关服务
包件2: 文头、文件汇编书、宣传单及招贴画胶印印刷及相关服务
1.1.2印刷服务能满足采购人规格、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申请人资格: 包件1合格投标人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厂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投标人应具有四川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在年检的单位应由年检单位提供相关证明),且经营范围除复、打印外的印刷单位。
投标人应具有信封生产监制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在成都市锦江区应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能提供良好的成都本地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合格投标人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厂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投标人应具有四川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在年检的单位应由年检单位提供相关证明),且经营范围除复、打印外的印刷单位。
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在成都市锦江区应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能提供良好的成都本地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示截至时间: 2010年7月8日17时0分
报名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劲铭、姜春涛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
其它内容: 成都市锦江区2010年度定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条件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1. 采购内容
1.1.1印刷服务定点
包件1:信封印制及相关服务
包件2: 文头、文件汇编书、宣传单及招贴画胶印印刷及相关服务
1.1.2印刷服务能满足采购人规格、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1.2. 具体技术要求
1.2.1. 付款方式
每次承印的印刷物送达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凡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内的,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采用授权支付形式支付货款。
2.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包件1合格投标人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厂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投标人应具有四川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在年检的单位应由年检单位提供相关证明),且经营范围除复、打印外的印刷单位。
投标人应具有信封生产监制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在成都市锦江区应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能提供良好的成都本地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2合格投标人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厂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投标人应具有四川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在年检的单位应由年检单位提供相关证明),且经营范围除复、打印外的印刷单位。
投标人工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在成都市锦江区应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能提供良好的成都本地服务支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锦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劲铭、姜春涛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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