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前置交换系统招标公告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前置交换系统招标公告
广东省公安厅2010-42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前置交换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厅2010-42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前置交换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A-HW-1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0-42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前置交换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4.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段号 招标内容
一 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前置交换系统
投标人必须对标段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用户需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前置交换系统开发。
招标文件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2010年 7 月 2 日~2010年 7 月 9 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3、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5、投标人应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投标产品的正常使用;
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请投标企业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计算机系统集成认证》、《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7月2日起至2010年7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2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7月22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
王小姐、胡小姐、何先生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电话:020
传真:***-******** 传真: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邮编:510610 邮编:510050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帐号:****************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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