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一期、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一期、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平潭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一期、二期)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一期、二期)工程已由平潭县发展与改革局分别以岚发改基[2010]19号和岚发改基[201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平潭县第三中学,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县财政拨付,招标人为福建省平潭县第三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县第三中学内;
2.2. 工程预算价:约540万元(其中一期造价约340万,二期造价约200万);
2.3. 招标内容:一般土建、安装等,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设计文件;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平潭县建筑勘察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人企业营业执照须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且未处在福州市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需具备《在榕施工(监理)企业登记备案手册》,拟派驻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中选择,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办理在榕登记备案手续。
3.7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8投标人不存在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含清单、控制价、招标文件),图纸每份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平潭县建设局二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平潭县第三中学 ;地址:平潭县敖东镇敖东街;
电话:189*****666传真: ;
联系人: 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137*****902 传真: ****-******** ;
联系人: 林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平潭县第三中学教学综合楼(一期、二期)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平潭县建设局大楼内(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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