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锅炉等离子点火系统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锅炉等离子点火系统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锅炉等离子点火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锅炉等离子点火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锅炉等离子点火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GHNY-2018-205
3、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3.1项目概况:
新能源公司4台锅炉均为华西能源制造的HX600/9.81-Ⅱ3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锅炉呈倒U型布置,炉膛四周布满膜式水冷壁,炉膛出口烟气流动方向依次经过屏式过热器、高温过热器、低温过热器、省煤器、脱硝和空气预热器、电除尘、脱硫、烟囱排放。现我公司锅炉启、停及助燃采用轻质酚。随着环保形势的日益严峻,现国家环保要求,环保设施必须全工况投运达标排放,拟对4台锅炉点火系统进行改造,计划在每台炉第四层主燃烧器加装等离子点火器(每台炉4只)。
3.2招标范围
该项目由投标方负责4台锅炉点火系统改造内的所有改造项目,包含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配套电力系统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即:涉及本项目的所有改造均由投标方负责。为保证本项目达到性能保证值和安全稳定运行,所有的改造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3 总工期:240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招标的投标。
4.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
4.3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行业的业绩,并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4.4项目经理担任过同类或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能保证在本工程除招标方工程预付款外的流动资金筹措、垫付,以保证本工程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向招标单位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代码证;
(4)专利技术使用授权函(如有)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体系管理证书;
(7)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三级资质)。
(8)项目经理须具备的相关证书。
4.6 投标人无停业、不良行为等记录,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抵税联)的能力,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备注: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出席开标仪式,并必须携带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专业资质等)进行查验。(本次开标投标人需要到现场参加投标,在开标时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标前身份认证)
5、电子注册报名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内各单位必须分别完成广汇招采平台注册。
6、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6日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uanghui.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10:30(北京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9、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T座,广汇能源招采中心开标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0、商务联系人:张翔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技术联系人:刘辉 联系电话:182*****700;
冯 勇(电子注册) 联系电话:****-*******。
11、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书购置费缴纳账户(500元):
单位名称: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 户:1082 0064 4973
开户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5万元):
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淖毛湖开发区支行
行号:1028 8400 0215
账号:3011 0331 1920 0054 702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2018年12月26日17:00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负。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说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另单独提交保证金银行回复复印件、清晰完整的银行转账账号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1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18年12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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