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毛俊镇龙江村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交易公告
蓝山县毛俊镇龙江村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交易公告
蓝山县毛俊镇龙江村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已由蓝发改许核字【2018】287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蓝山县国土资源局,现委托湖南宗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1.本次交易项目概况与范围
1.1 项目名称:蓝山县毛俊镇龙江村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2 建设规模:总造价*******.43元(具体总造价以蓝山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总金额下浮7%为准,以此金额作为最终结算金额。)
1.3 建设地点: 蓝山县毛俊镇龙江村;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工期要求: 150天(日历日);
1.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1.7 项目交易范围:项目业主所提供的“蓝山县毛俊镇龙江村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设计图及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2.交易参与单位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证书注册单位与交易参与单位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中任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2.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2.5拟派本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具有专业技术岗位资格且安全员须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其它无在建工程证明不予认可);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连续 3个月(2018.8.1-2018.10.31)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或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不了或者显示不是交易参与单位的,一律取消其交易参与资格);
2.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2.7本次交易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交易。
********2">3. 资格审查方式及交易评审办法
本项目交易评审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4">陆万元整。交纳方式为:由交易参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至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交易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号:8201 9520 0010 33478
开户名称: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银行名称:湖南蓝山神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205 6580 0017)
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提交交易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须注明“蓝山县毛俊镇龙江村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交易保证金”,如没有注明项目名称致使无法查询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交易参与单位自行负担。
5.交易文件的获取
********6">5.1 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蓝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交易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交易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通过网络下载,其交易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修改,于提交交易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蓝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敬请交易参与单位关注,如有遗漏项目业主概不负责。
5.2 交易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递交交易响应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交易响应文件。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6.交易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交易时间、地点
6.1 交易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交易时间为2018年 12 月 20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交易响应文件及交易地点为永州蓝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蓝山县塔峰中路建设银行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交易响应文件,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6.3 交易参与单位必须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交易,否则,项目业主不予受理,取消其交易参与资格。
6.4 本项目邀请所有交易参与单位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9">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行政监督
本次交易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蓝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本次交易项目接受蓝山县相关行业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督。
8.********7">税费缴纳********1">按照规定向蓝山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依法在蓝山县足额缴纳相关税费(合同必须包含此条款)。
10.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蓝山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137*****666
地 点:蓝山县塔峰镇新建路166号
代理机构:湖南宗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152*****053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富临锦江宝华苑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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