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溪洋J-2地块(金澜湾二期)施工变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款,招标人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贵溪洋;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3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三明亿源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工程施工预算为依据;本工程的检验、测试、验收、技术服务,设计费、电气施工以及配套土建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应进行的所有服务。 费用一:招标人提供的三台设备【其中二台组合变变压器(型号315)位于三明南站、一台组合变变压器(型号630)位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包含旧设备的运输、变压器设备吊装费、设备内元器件修复、损坏的元器件更换、按规范要求的配套器具的添加、外观修复、喷漆等费用费用二:包含三明附属小学施工杆上变、电杆移除、地面恢复,杆上变及电箱运至金澜湾指定位置。 费用三:另采购组合变(型号630)一台(需满足2018年供电国网中标品牌)。 总价包干费用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青苗赔偿、破路及修复、与相关部门沟通审批等费用(预算外)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直至满足现场设备使用的全费用包干)。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候自行考虑。 2.4工期要求:总工期50个日历天;(未按招标工期节点完成项目逾期一日扣除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视同满足资质要求,但应符合《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述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3.5 不存在任何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变压器利旧,由我司其它项目提供。 4、投标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 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现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未中标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正常投入使用后无息退还。 7、工程款支付: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正常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款的90%,其余部分待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接收确认及提交验收单、施工图、竣工图、预算、结算等资料后十五日支付。 8、其他约定: 中标人需于中标后次日开展施工任务,施工工期从中标后次日开始计算。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中标次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沈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48幢裙楼三层 联 系 人:郑荣顺 联系电话:135*****7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