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亩、和县孔雀城一期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35亩、和县孔雀城一期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单位及类别:
华夏幸福/孔雀城住宅集团/七分公司/来安片区
工程管理类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1,来安香樟佳苑100亩项目:位于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104国道旁(林语城对面);2,来安景华35亩项目:位于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香江路北侧、南京湾商铺西侧;3,和县孔雀城一期:位于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乌江人家旁孔雀城项目部。
2.2、项目简介:1、来安孔雀城35亩项目占地23645㎡ ,总建筑面积约50776㎡,包含高层、小高层及商业等业态);2、来安100亩香樟佳苑项目:总用地面积:66656㎡,总建筑面积:197645㎡,高层在建;3、和县孔雀城一期建筑面积约25万平,景观面积约8万平,业态包含高层、联排;
2.3、本次招标范围:1)土方工程,建筑图室外地坪标高30cm以上回土及土方造型、景观项目挖土,种植区域排水盲管,轻质回填; 2)管线工程:包含市政主管井、景观施工范围内升降井、井盖装饰及安装、收水口、井及排水管、沟至小市政雨水井,硬质地面雨污水井盖、市政配套井盖等; 3)车行道 4)人行道及广场铺装; 5)周界围墙 6)水景、花/水钵、景观小品采购安装; 7)景观灯具采购安装; 8)园建工程、绿化工程。
2.4、付款条件: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甲乙双方核算后的实际月完成合格工程产值70%支付; 3.竣工验收款: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可分区域办理竣工验收事宜)后,甲方支付至验收合格产值的80%; 4.结算款: 双方办理结算事宜,结算后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总价的97%,扣除3%的保修款; 5.保修期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100%保修金(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不计息) 支付方式:甲方采用现金(包括支票或电汇)、商业承兑汇票或ABS等形式支付工程款;原则上按照每期应付款50%为现金(支票或电汇方式),50%为商业承兑或ABS等。
2.5、投标保证金:本次战略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6、履约保证金:无。
3、投标单位入围要求:
凡申请入围企业须为我司招标采购网(bp.cfldcn.com)注册并通过审核入库的企业。
3.1、其他:承接能力:近三年均产值达3000万元及以上;需接受甲方非现金支付; 服务评价: 1)未合作资源:近三年内无重大合约纠份及其它不良影响。 2)已合作资源:近三年内与华夏无不良合作记录。
3.2、主要业务区域(省/市/区):主要业务范围覆盖江苏省或浙江省或安徽省或上海市;
3.3、与标杆合作(个):2015年10月至今在江浙沪皖与标杆房企有住宅景观合作业绩2个及以上,且单项目额≥500万元(示范区额200万及以上); 或2015年10月至今在江浙沪皖与华夏有过1个及以上完整项目合作(交付完成);
3.4、注册资金(元):大于等于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外币;
4、投标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新供方注册请选择 七分公司 ,注册时供方分类需包含【景观工程】
4.1、《投标承诺函》(按照网上承诺函格式内容加盖公章并上传); 4.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系统(加盖公章); 4.3、2015年10月至今在江浙沪皖地区与标杆房企有住宅项目景观工程合作业绩2个及以上,单项目合同额≥500万元(示范区业绩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 或2015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江浙沪皖地区与华夏有过1个及以上完整项目合作经历(已交付完成)且无负面评价,合同主要页面(首页、金额、签订日期或竣工日期)扫描件上传系统(加盖公章)。4.4、近三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备注:标杆房企约定为:恒大、碧桂园、万科、保利、绿地、中海、融创、华夏孔雀城、龙湖、富力、华润、金地、绿城、招商、新城、旭辉、世贸、阳光城、中南置地、泰禾、金茂。
注: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需提供递交资料的电子版,未入库供方需在考察前补交书面资料。
5、招标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 孙兆富
联系电话:180*****200
联系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文安路2号孔雀城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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