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地质勘查局食堂大宗原料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华北地质勘查局食堂大宗原料供应商入围招标公告


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食堂大宗原料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食堂大宗原料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HYXD-2018-A-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梦良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东区广瑞西路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柯梦良 ********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内容:第一包:小麦粉供应商资格入围。第二包:一级非转基因大豆油供应商资格入围。第三包:大米供应商资格入围。第四包:鸡肉供应商资格入围。第五包:酱油、食醋供应商资格入围。第六包:猪肉供应商资格入围。第七包:鸡蛋供应商资格入围。第八包:酸奶供货商资格入围。第九包:一级非转基因大豆供货商资格入围。二、项目预算: 第一包:105000元,第二包:306000元,第三包:114300元,第四包:174600元,第五包:36000元,第六包:570600元,第七包:253800元,第八包:426000元,第九包: 18000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各包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7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8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18年以来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4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4日 09:00至2018年12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之前),直接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U盘(或者提供电子邮箱)。注: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hongyixinda@sina.cn)。汇款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卫国道支行; 账号:****************2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00至2018年12月2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弘毅信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B座512)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服务时间、地点要求

1. 服务时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双方约定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新办公区食堂和老办公区食堂(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梦良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入围 大宗原料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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