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胶南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胶南市珠海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5楼5127室 
项目名称: 胶南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装饰装修  
工程地点: 胶南市北京路以东,秦皇岛路以南
建筑面积:43000?O  
二、报名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装饰装修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装饰装修工程一级施工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装饰装修工程一级资质。
3、企业2004年1月1日至今安全文明生产,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市场行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资信优良,业绩优良。
4、具有丰富的类似工程经验和施工能力。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三、报名单位于2006年8月4日8:00时至2006年8月8日17:0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胶南市琅琊台路91-1号,珠海路与琅琊台路交界处西南)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报名单位信息登记表、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200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有效证明材料。
4、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004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工程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6、拟承担该项目的管理机构人员相应的投保证明材料及劳动部门签证的劳动合同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劳动合同原件。
7、如有胶南市招投标交易证的单位,可只提供交易证和"1、3、4"中要求的材料。
四、招标人根据报名要求从报名的企业中选取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者,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招标人: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高玉明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宗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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