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小榄分局关于暂扣物品处理的公告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小榄分局关于暂扣物品处理的公告

  现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小榄分局在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扣押物品一批(详见附件)。因当事人逾期未按规定进行处理,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身份证等材料到我分局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分局将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对此批扣押物品进行清理。

  联系电话:****-********

  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小榄分局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扣押物品处理清单(2018.12.14).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物品 小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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