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用房改造招标公告

福顺恒[2010]B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用房改造(项目名称)已由 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及 涵发改[2008]1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地方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地方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地方税务局 ; 2)工程建设规模: 改造面积4000㎡;
3)招标范围和内容:办公楼、招待所及员工餐厅施工图所示并结合工程量预算书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 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工程概算:约13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内的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 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 2010 年7月7日起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0年7 月7日至2010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 ,售后不退。
3)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0]5号文件的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16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地方税务局 ;
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塔桥街99弄1号楼 ,邮编: 351100 ;
电话: 137*****956 传真: ********294 ;
联系人: 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丰美路129号三层 ,邮编: 351100 ;
电话: ********396 传真: ********396 ;
联系人: 彭先生 。
2010年7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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