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隆盛鑫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石林县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石林县建设局环卫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隆盛鑫-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此次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进行现场司法公证。 一、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生产商(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货物的供货。 二、招标内容:(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1 | 5吨(10/12立方)后装压缩式垃圾车 | 4 | 辆 | 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报最短交货期 | 2 | 3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1 | 辆 | 3 | 3吨(5.5立方)后装压缩式垃圾车 | 1 | 辆 |
三、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一)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进行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投标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等。 (三)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四)凡具备法人资格同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有兴趣的生产商或供应(代理)商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云南隆盛鑫招标有限公司查询和购买招标文件。 五、 时间及地点安排: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7月7日--2010年7月23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云南隆盛鑫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新闻路247号);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09:00--09:30时(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10年7月2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云南隆盛鑫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新闻路247号)。 六、招标文件的变更和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在开标前经常访问“云南政府采购网”以获取最新信息。 七、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褚小姐 林小姐 九、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隆盛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富滇银行昆明新闻路支行 银 行 账 号:346011010000770975 十、公司法律顾问:云南迪恒律师事务所 滕律师 办公电话:0871-5193953 地址:龙泉路370号 云南隆盛鑫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