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重点河湖(库)“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海西州重点河湖(库)“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青海省海西州重点河湖(库)“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水利局委托,拟对青海省海西州重点河湖(库)“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泉德公招(服务)2018-034号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省海西州重点河湖(库)“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220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次投标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8、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14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8/12/17 09:00--2018/12/21 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1/07 09:00

开标时间

2019/01/07 09: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水利局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青海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李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8201 0000 0004 2869 1

其他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海西州财政局 ****-*******

青海泉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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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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