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治安专业保安巡防队伍政府采购服务

台江区治安专业保安巡防队伍政府采购服务

< type="hidden" value="7b9516a788d64255ac543b9803c9acbd" id="contractId">< type="hidden" value="台江区治安专业保安巡防队伍政府采购服务" id="title">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

乙方: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3]FJXXZB[GK]*******的台江区治安专业保安巡防队伍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项目更正文件、经双方确认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合同标的


<value="解锁编辑" type="button" onclick="unLockEdit()" >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2undefined***************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陆万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

4.3交付条件:按月结算支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台江区治安专业保安巡防队伍政府采购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value="解锁编辑" type="button" onclick="unLockEditZfqc()" >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3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4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5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6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7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8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9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0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1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2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3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4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5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6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7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8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19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0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1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2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34.1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245.7按月支付,中标人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其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保安服务期限:2年(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20年12月12日止。

10、违约责任

1.采购人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2.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违返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4.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采购人应按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损失。 6.若经公安机关认责为保安员失职造成治安、刑事、民事等案件使采购人遭受损失的,按责任承担相应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 type="checkbox" id="check1" disabled="disabled">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type="checkbox" id="check2" checked="checked" disabled="disable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服务人数与合同价款: 1.服务人数:共计120人。 2服务费用 2.1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仟零陆万元整(Y********.00元) 2.2保安服务期限:2年 2.3保安员月服务费:第1自23个服务月份,每月保安员服务费为合同总价的4.1% ,即人民币肆拾壹万贰仟肆佰陆拾元整(¥412460.00);第24个服务月份保安员服务费为合同总价的5.7% ,即人民币伍拾柒万叁仟肆佰贰拾元整(¥573420.00)。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负责甲方规定的台江区日常治安巡防服务,服务人数120人; (二)通过区域巡防,及时发现问题,杜绝隐患,维持辖区正常秩序,及时处置纠纷,化解矛盾。控警情、控发案,接受警情考核; (三)通过区域巡防督查,对保安人员开展可追溯的巡防状态督查; (四)接收甲方的紧急指令后,在双方约定的接到指令后到达现场时间内,根据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给予制止,防止事态扩大化,确保相关当事人和辖区财产安全,并及时向上汇报,接受警情响应考核; (五)通过区域巡防宣传,定期开展平安检查与平安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从而自觉配合,减少盗窃警情的发生; (六)通过互联网区域巡防便民,定期收集、整理群众反馈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七)及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警情与平安工作会议,执行相关工作部署,协助提升平安“三率”(群众安全感率、平安建设知晓率、执法工作满意率); (八)通过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整合人、事、物资源,实现立体化巡逻防控。 三、 工作目标: (一)确保台江区每月盗窃警情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大于2%(包含2%); (二)确保每半年省测评台江区群众安全感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之上,并保持在全市前5行列; 四、巡防队伍人员要求: (一)年龄:20—45周岁(全体队员平均年龄应在38周岁左右),身高170CM以上,男性,学历为初中及初中以上,政历清白,无犯罪前科; (二)身体健康,未患有精神类疾病,如癫痫、精神分裂症、忧郁症等; (三)持有保安证; (四)退伍军人占比不低于20%。 五、 个人装备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巡防队员需统一着装,并印有“台江巡逻”标识; (二)乙方需为每位队员配套夏装、冬装、训练服各2套,作战靴1双、作训帽1个、软肩章1套、大布腰带1条。 (三)服务单位需为每位队员配备单兵装备、记录仪、伸缩短棍、强光电警棍、辣椒水、约束带、应急医护包、爆闪灯、记录本及笔等装备。 六、车辆要求: (一)乙方需自行配套两轮警用电动巡逻车30辆; (二)每辆两轮警用电动巡逻车均需印有“台江巡逻”标识。 七、考核方式: (一)考核单位:台江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牵头负责,台江公安分局配合; (二)考核依据: 1、台江区每月盗窃警情考核结果以福州市110指挥中心提供的台江区当月与“上年同期”盗窃警情数同比结果为依据; 2、台江区“群众安全感率”以福建省综治平安建设“三率”调查结果为依据;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是盗窃警情考核。如台江区每月盗窃警情类与上年同比下降幅度小于2%(不含2%),扣当月服务费1万元;如上升幅度大于5%(不含5%),则扣当月服务费3万元。 二是群众安全感率考核。如台江区“群众安全感率”每半年省测评结果低于全省平均值,且排名在全市第5名之后(不含第5名),则扣服务费3万元。如省测评结果达到省测评平均值,且全市排名达到第5名之前(含第5名),则奖励服务费3万元,且每前进一个位次则多奖励1万元。 三是日常工作考核。台江区委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台江公安分局对巡防队伍的日常巡逻工作进行督查及抽查,发现未按合同要求和既定计划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人数开展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条件配备保安人员的,发现一起或一人次扣服务费300元。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甲方认为不适合在本项目继续工作的人员,并要求乙方迅速更换人员,不得缺编。四是抓获现行个人奖励。为鼓励治安巡防队员工作积极性,对巡防中所抓获现行的队员予以奖励,其中被认定为治安拘留的,每次奖励500元;被认定为刑事拘留的,每次奖励1000元;如所抓获对象为重点关注对象,每次奖励3000元。 八、违约责任及相关要求: 1.甲方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乙方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甲方将依据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2.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违返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按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损失。 6.若经公安机关认责为保安员失职造成治安、刑事、民事等案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按责任承担相应赔偿。 九、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台江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4、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备案(贰)份,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收款信息: 乙方户名: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87722 开 户 行:交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乙方:福建华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1层B
单位负责人:吴勤单位负责人:吴学东
委托代理人:
< type="hidden" name="sealSean3" id="sealSeanId_caStampBtn1">< type="hidden" name="signRes3" id="signResId_caStampBtn1" value="">吴燕娇
委托代理人:
< type="hidden" name="sealSean3" id="sealSeanId_caStampBtn2">< type="hidden" name="signRes3" id="signResId_caStampBtn2" value="">黄宝清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6*****83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台江分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1172 1010 0100 074752账号:****************87722


签订地点:福州台江区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服务 巡防 保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