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新青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群众参与公示

关于珠海市新青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群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珠办发[2016]9号)的相关规定,现对珠海市新青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背景

随着珠海市的不断发展,为更好地实现当地环保目标,珠海市启动了水质净化厂的提标改造,以提升处理污水的能力。新青水质净化厂收集污水量逐年增长,厂区现有处理工艺和出水水质标准已不能满足开发区进一步发展的需求,急需进行提标改造。项目的实施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城市形象具有积极的作用。

本次新青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的服务范围为北起大栋山脚,南至珠峰大道及南侧规划道路一线,东起东风涌,西至西埔村边界,面积约20.7km2,收纳该区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市新青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珠海市新青水质净化厂,目前选址位于珠海市新青工业园区内新青三路。

工程规模:珠海市新青水质净化厂设计处理规模为3.5万m3/d。

投资估算:工程项目总投资18150.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115.70万元。

工期安排:2018年10月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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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珠办发[2016]9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3、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1、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38号

联系人:刘俊杰 电话:****-*******

2、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珠海市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文贤路101号

联系人:胡工电话:152*****107

E-mail:********2@qq.com


标签: 评价 社会稳定风险 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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