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城市建设办公室中江县南华大道、继光大道路灯及安装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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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城市建设办公室中江县南华大道、继光大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
公告发布时间2018-12-14 17:11
采购人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城市建设办公室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 营业执照有本采购项目内容相应的经营范围。7.2具有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7.4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注: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标书发售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8-12-17 09:00到2018-12-21 17:00
标书售价(元)400
标书发售地点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阳市岷江西路550号上美广场A座25层19号)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07 14:00
开标时间2019-01-07 14:00
投标地点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阳市岷江西路550号上美广场A座25-2号)。
开标地点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阳市岷江西路550号上美广场A座25-2号)。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中江县一环路东段618号行政集中办公区1号楼4楼,****-*******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德阳市岷江西路550号上美广场A座25层1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吴先生,****-*******
预算金额(元)*******
招标文件<
采购品目名称路灯
行业划分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PPP项目标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路灯 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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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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