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动警车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新能源电动警车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采购人名称:魏县人民法院 | |
采购人地址:魏县魏州东路669号 | |
采购人联系人:赵建忠 |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333 |
代理机构全称: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8号慢城1号商业办公楼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985 |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方灿 |
受理质疑电话:186*****985 | |
项目联系人:郝方灿 | 联系方式:186*****985 |
传真电话: | |
采购内容:采购3辆新能源汽车 | |
采购方式:询价 | |
采购数量:1 | |
公告名称:新能源电动警车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 预算金额:450000 |
项目实施地点:魏县 | |
供货时间: | |
简要技术要求: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要求;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户许可证;3、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货物供应能力及提供完善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4、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下载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图);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以上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不能出示原件,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 | |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12/04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12/06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300 |
获取文件地点: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受理室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 |
投标截止时间:2018/12/03 15:57 | |
开标时间:2018/12/13 10:00 | |
开标地点: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 |
备注:特别提示: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hebggzy.cn)通知公告中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首先完成“注册登记”流程,否则无法办理业务。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便后续业务的办理;此项目严禁分包转包;信用中国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供货车辆必须为现车。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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