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武清 德润雍阳---武清好人街灯箱布局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善行武清 德润雍阳---武清好人街灯箱布局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受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宣传部委托,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善行武清·德润雍阳---武清好人街灯箱布局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善行武清·德润雍阳---武清好人街灯箱布局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 项目编号:TJTF-2018-A-046

二、项目内容

善行武清·德润雍阳---武清好人街灯箱布局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武清好人街灯箱布局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详见项目需求书

19.8


三、项目预算:19.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二)承诺具有设计制作效果图的能力和具备标牌灯箱成品制作、运输、安装的能力(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三)承诺具备配送、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服务(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具备展览展示,标牌灯箱或模具加工等相关经营范围;

(五)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19日出售谈判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获取;

3.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018年12月17日至 2018年12月19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每套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00时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上午10:00时

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第一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韩老师

2. 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宣传部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张春陟

4.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ianfangzhaobiao@126.com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宣传部、天房(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 设计施工 街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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